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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纪委和鹿城法院,谁在“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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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最近,温州闹了三年的南浦小区设置道闸事件,闹得温州民不聊生,在鹿城法院的公正判决下,终于落实帷幕。鹿城法院判定: 温州南浦献华小区业主,非法设置道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被法院判定违法,要求在10天内限期拆除上述道闸。
详见:【献华小区路障案判决来了】:献华小区违法道闸要拆除!
http://bbs.703804.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61645&extra=page%3D1

     与献华小区一街之隔的温州南浦三组团小区业主,上半年也非法在公共道路上拦路设卡,设置路障,还要对每个辆过往车辆牌照进行登记,某单位所长去理论(该单位上班地点在南浦三区内),结果上述所长让鹿城区纪委在全市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具体温州报纸上都刊登了。

详见:@南浦三区业主:国家法律你不懂?
http://bbs.703804.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57795&extra=page%3D1

    温州号称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第一个法律原则是:必须坚持“法的普遍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条,中国的法律行为必须要坚持“法的普遍性”原则,对同一个事情必须只能有一个法律处理结果。但是上述两个 同样是非法设置道闸、路卡事件,处理结果怎么温州就“一国两制”呢?
    但是,温州不是瞎子的人都看清楚了:如今温州的非法设立道路障碍物问题,鹿城法院和鹿城区纪委的处理结果,明显南辕北辙,冰火两重天。鹿城法院的法律依据、审判结果有理有节,合乎法律的公平正义,判决书白纸黑字说的清清楚楚。但是鹿城区纪委处理上述问题的法律依据,至今不知道是什么?同时强奸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到底是鹿城区法院判错 了,还是鹿城区纪委“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这个事情,我想讨个说法!

     中国只有一部《宪法》、一部《民法通则》。如果上述两个单位,对同一个事情有不同看法、处理意见,我看两个单位领导就玩“石头剪刀布”(论法律,鹿城纪委肯定说不过鹿城法院的法官),让温州纪委书记来当“石头剪刀布”游戏裁判,谁赢了算谁有理,谁横谁说话,谁嗓门大谁有理。至于国家法律,那就见鬼去算了!


    综上所述,作为温州公民,面对同一区域处理非法设置路障“一国两制”的法律事实,你认为:鹿城法院和鹿城区纪委,谁在“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抄送:温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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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所长是违反防疫规定,你在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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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meng 发表于 2020-5-17 14:45
所长是违反防疫规定,你在偷换概念

  请问:
1、请你明示什么防疫规定?
2、中国哪个防疫规定是立法授权由南浦三区业主执行的?
3、中国哪个防疫规定过往汽车要登记牌照?
4、中国哪个防疫规定可以强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5、如果你的防疫规定、设置路卡、让过往百姓汽车登记是合法的、正确的,那么岂不是说鹿城区法院的拆除拦路的路卡的司法判决就是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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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个是临时防疫检查站,疫情过后是会撤除的。   另一个是永久性的卡口。   这里头的关联应该只是都属于卡口吧。     身为公职人员拒不执行上级指示,这处分没白挨。    看来思想还没觉悟,应该回家想明白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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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只能说业委会太强大了,或者后台太强大了。一个堂堂所长不知厉害,当了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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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firball 发表于 2020-5-17 16:52
一个是临时防疫检查站,疫情过后是会撤除的。   另一个是永久性的卡口。   这里头的关联应该只是都属于卡口 ...

@法盲:

     请问中国哪个法律说:南浦献华小区的永久性的卡口是非法的,南浦三区临时性的卡口是合法的?

     一个南浦街道,两个小区一样的非法卡口,还有“一国两制”吗?


     感情下吕浦春晖路(献华小区和南浦三区隔离道路),叫“中英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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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meng 发表于 2020-5-17 14:45
所长是违反防疫规定,你在偷换概念

你说的很对,再怎么搞也没用了,不管这个是是所长本人或是代理人,下边 二点,跑不掉,纪委整你,和车闸没有关系,文件中也没有车闸的事。
一,疫情期间不配合登记,这个是车闸之前的事,有录像,已经送纪委,并且是多起录像和照片,这个是所长大人想不到的,在出事之前,全南浦三区人都认识他了,已经是名人了,各群都在查找此人,为什么故意不配合登记,不要忘记了,那时登记还是街道的事,按街道要求进行登记的,和业委会没有关系,拍的录像也没有车闸。
二,鼓动手下工作人员闹事,这纪委也调查清楚了,当事人也承认了
想找纪委的麻烦,想翻案,可行性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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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到现在还是想不明白,所长大人,在疫情期间为什么故意不登记,还每次故意找自愿者麻烦?一定要吵一架进去工作才舒服?可他忘记了,每次都有人拍照或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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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今后,想在温州非法设立路卡并且合法化的,可以找鹿城区纪委帮忙。(详见南浦三区路卡)

    想拆除温州非法设立路卡的,可以去鹿城区法院打官司,该单位法官公正司法,可以伸张法律正义。(详见上述法院判决书)

   这就是奇葩的现实温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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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天堂的窗外 发表于 2020-5-17 19:20
你说的很对,再怎么搞也没用了,不管这个是是所长本人或是代理人,下边 二点,跑不掉,纪委整你,和车闸 ...

偷换概念的是谁?不要以为群众的眼睛都是瞎的。
1、疫情登记?要车辆管理做什么?要车辆登记干什么?难道车辆会传播疫情!3月5日开始,你们连体温都不量了,就摆个样子在那。
2、幸好你们拍的录象和照片,也发到网上了,你怎敢还说那时还没道闸?
3、疫情登记应该是街道要求,但有要求在3月5日开始设置道闸进行车辆登记和管理吗?
4、跟业委会有没有关系,你们发到网上的言论也表达的很清楚了,说过的话是收不回去的。你们还扬言,“市府路是温州人民的,所以要封市府路的话的主体不是市府路的业主,而是温州人民,只要温州人民达到一定的数量,你就可以要求政府封路。”

三区琴棋书画4个组团都有围墙,围墙之外的路怎么可能是小区内部道路?
三区之间被道闸封闭的道路很明显是连接双龙路和划龙桥路的支路,封闭了必给下吕浦生活的居民带来不便!
要依法办事,不要继续以疫情为借口封闭公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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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coldheart 发表于 2020-5-17 17:49
@法盲:

     请问中国哪个法律说:南浦献华小区的永久性的卡口是非法的,南浦三区临时性的卡口是合法 ...

@法律专家:

     请问中国哪个法律说:南浦献华小区的永久性的卡口是合法的,南浦三区临时性的卡口是非法的?

     一个南浦街道,两个小区性质不一样的卡口,这有“一国两制”什么事吗?


     感情下吕浦春晖路(献华小区和南浦三区隔离道路),叫“中英街”吗?  答:应该不是,因为没听说过除了澳门和香港中国还有其它特别行政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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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虽然我对有些现象也深恶痛绝,但疫情防疫,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特殊要求,配合校区业主的防疫登记和管理是作为公务员的所长应尽的义务,即使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能在公共场合采取与自身身份不符的过激行为对抗防疫规定,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从理性上讲,法院的判决和纪委的处理决定均符合要求(我认为纪委处理已经考虑很周到全面了,这样的处理已经是最低限度了)。当然所长作为一名公务员在受处理以后依法享有法律救济的权利,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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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杨柳少主 发表于 2020-5-18 10:53
虽然我对有些现象也深恶痛绝,但疫情防疫,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特殊要求,配合校区业主的防疫 ...

这个评论很客观、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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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些代理人,或本人,故意把时间搞乱了,所长大人,大概不知道,在早前,街道发的通行证严格执行时,不要说车了,连外边的人也不让进,至少要登记的时候,所长大人在门口纠缠不休,都有录像或拍照了,最后看到的录像只是后期工商人员冒充普通人搞事,所长还鼓动手下闹事的录像,录像有好多,不要闹到最后到纪委时,纪委拿出其他证据再得到其他处罚就不好了,南浦三区全体业主,开始只希望让所长大人调走就好,听说最后的结果是所长大人被免职调到乡下去了,不知真假,请上边所长或代理人证实一下,谢谢,全体南浦三区业主都很关心所长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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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其实单单一条鼓动手下闹事,造成严重的影响就够了,还加上在防疫期间故意纠缠,不要忘记,这个登记时间是很早前,全体市民凭街道发的证件出入时,你想搞特权不登记?其实当时没人认识你,就是不断有人发你的照片或录像,想知道你是谁,为了什么,其实你自报身份,可能会好一点,可惜自我感觉太好了,身份不报,还想强制进入,我也当过几天自愿者在门口值班,好多个工商工作人员出入,也会说自己是工商的,出入方便
所长被处理,和车闸是没有关系的,有人故意搞乱这二个事,这二个根本不是一回事,车闸是后来的事,所长被三区人认识,是很早前的事,大家都在找这个人谁?为什么这么NB?登记一下也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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