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远洋鹿城公馆”业主们给咸蒸发来的情况反映,他们在声讨开发商不齿行径的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态度表示谴责。希望所反映的内容能引起上级官员的重视并帮助解决住户的隐忧。
关键词:远洋鹿城公馆,鹿城住建局质监站
“远洋鹿城公馆”违法施建与执政乱象的情况反映
现就远洋鹿城公馆工程(滨江商务区CBD片区)涉嫌存在外墙保温层、防火封堵、楼层间保温未按设计要求,违背国家节能政策,存在火灾隐患、偷工减料等严重质量问题,职能部门处理过程中相关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敷衍、推诿、渎职、有失政府公信力等问题进行反映。
1. 监管部门视防火安全为儿戏,背后的原因?
高层建筑防火问题,事关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不可儿戏。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及设计说明:防火岩棉应安装位置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沿建筑物一圈水平完全封闭,不得有上下不同标高的做法;岩棉必须放在钢托板上,用防火密封胶固定,钢托板应与幕墙钢结构同步完成。
这样才能堵住让幕墙与外墙面之间空隙,从而隔断上下空腔,防止产生烟囱效应;
实际现场照片:有些地方没做,甚至连钢托板都没见到,防火岩棉随便放在钢结构上,存在上下断层,到铝板干挂完成前都没整改,阻断不了空腔,造成烟囱效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2019年11月19日,业主向鹿城区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下简称鹿城区质监站)投诉,并提供施工前、施工中及完成后的影像资料后, 鹿城区住建局作出[2020]投诉答012号回复:
“我局工作人员实地对鹿城公馆幕墙防火...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开板抽查...现场符合设计要求”。
业主从2020年3月26日至行政复议前,多次要求质监站提供当天检测影像资料,质监站未能提供。
鹿城区质监站对于投诉的指定区域,不做检测,对于防火岩棉未封闭一圈,上下不同水平、现场未见放防火岩棉的钢托板、防火密封胶等问题,避而不谈,认为业主理解错误,但对于业主提出应由规范制订者进行解释的要求,鹿城区质监站敷衍,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诿,不知在掩饰什么。
后业主拿到了鹿城区住建局提供的防火的照片,仍可以看出防火岩棉设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仅一句业主提供的照片非完工照片作为回复。(注:铝板干挂过程不可能边挂铝板边焊钢托板,鹿城区住建局的回复站不住脚)可见鹿城区质监站,作为监管部门在处理高层防火安全投诉的敷衍、不作为。
2. 外墙保温系统不符合国家规范,监管部门执法乱象
2019年11月18日,向鹿城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信中明确指出铝板幕墙位置(注:本项目绝大部分外墙为铝板幕墙)的外墙保温砂浆厚度无法满足保温规范,且提供的相关影像证据均为铝板幕墙位置的外墙,只字未提真石漆外墙面。
2019年11月28日,由鹿城区质监站委托权威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第一轮检测,结果显示第3、4号楼不合格。
2020年3月26日,鹿城区住建局出具的[2020]投诉答012号告知函第2条回复:“2019年11月27日我局协同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进行取芯抽检,其中3#楼...4#楼外墙保温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后经扩大检测合格”。
2020年4月25日,在业主一再要求和坚持下,鹿城区质监站提供了扩大检测的报告,报告显示委托方竟为温州荣悦置业有限公司(远洋),是该投诉问题的被投诉单位,鹿城区质监站作为执政部门,并未参与。众所周知,对于工程质量投诉,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委托方须为监管部门(如第一轮检测、新希望十一峯海砂检测等)。但是鹿城区质监站在第一轮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在扩大检测的时候,监管部门竟然拿被投诉人自查的结果当做执法依据回复,认可被投诉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法治社会,各级政府不懈努力加强公信力、信息公开的时代,怎能允许这样的执政行为存在!?这样的做法,仅凭建设单位一方是无法做到的,直到现在鹿城区住建局也未对该流程做任何回复,这样的默许让人不禁怀疑。
(图片可以放大,左边为第一轮检测,委托方:鹿城区质监站,右边为扩大检测,委托方为远洋)
业主质疑,权威检测单位报告上对于外墙保温系统的做法为“基层+界面层+保温层+抗裂面层+饰面层共同组成”,实际开发商将抗裂层取消,这样也认为是合格?
2020年5月15日,鹿城区质监站向业主提供了两轮检测的检测点,经核对图纸,业主发现除一个点为石材幕墙外,其余23个检测点均为真石漆墙面。而业主投诉信,包括影像资料反映的是幕墙内的外墙,而非真石漆外墙。这两次检测均用了真石漆外墙的检测结果,来回答铝板幕墙的投诉,是偷梁换柱、企图蒙混过关!
(业主整理的两次检测的检测点位)
2020年6月9日,在与鹿城区质监站沟通无果后,向温州市住建局质监总站投诉该问题,市住建局明确要求鹿城区质监站对外墙保温砂浆厚度进行复检,业主不超过3人参与见证,复检费用、责任与业主无关。但是鹿城区质监站及房开出具免责声明,称前两轮检测结果合格,此次检测完全是业主个人行为,造成的安全、责任、破损由业主自行承担,将此次检测推给业主自行解决。在这个问题上,业主为投诉方,社会监督方,提出了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在上级部门已经明确处理意见的情况下,鹿城区质监站作为裁判、法官,此时摇身一变当起了观众,对于后期的检测进场协调,检测方案如何确定、矛盾处理、谁来判定是否合格等诸多问题,连一次沟通会都拒绝组织,回复有问题让业主去找温州市质监站,有不服可以投诉,实在让人愤怒!
3. 毛坯房装木地板,谁做出的奇葩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合同里、房管公式及前期宣传里,为毛坯交付,地面水泥砂浆。但是现场发现开发商在毛坯地面根本没做保温层。
业主再次向鹿城区质监站投诉房开没做保温层,不符合强制性规范和设计说明。
3月26日,鹿城区住建局回复: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开发商为应付验收,则在毛坯地面上铺设木地板,并在监管部门在场的情况下表示,本来木地板是用户(业主)自理的,因为业主投诉,才做木地板。
(鹿城区住建局[2020]投诉答012号)
在合同约定毛坯交付,设计变更明确说明木地板及龙骨为用户自理的情况下,开发商偷工减料被发现,竟选择方式进行补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且违反合同约定。此时,鹿城区质监站作为监管部门,没有履行应尽责任,容许了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业主一直提议组织市、区质监站,开发商,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的会议解决问题,鹿城区质监站也拒不组织。
综上,在逾半年的投诉处理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外墙防火隐患,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业主的实质性问题未予查实,流程上存在隐瞒,流于形式,执行上出现推诿、踢皮球,影响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对社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目前业主已将材料递交区、市级各部门进行申诉,望有关部门能支持弱势的业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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