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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永嘉人社局年龄认定标准乱象频发 无新证据擅自改龄引发公平性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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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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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讯:永嘉人社局年龄认定标准乱象频发 无新证据擅自改龄引发公平性质疑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社部门干部人事年龄认定标准不统一、随意变更既往认定结论的乱象引发广泛争议。根据浙组〔2014〕37号文件明确规定,干部年龄认定严格遵循“最先最早”原始档案原则,已有合法组织认定的不再随意更改。
  但永嘉县连续出现多起违规改龄个案。永嘉县人社局干部蒋某某,2019年经该局党组“合法”认定出生年份为1971年。时隔七年,在无任何新增档案、无任何新证据的前提下,该局党组2026年自行推翻生效认定,变更为1967年出生,强制要求按2022年退休,致使当事人无辜多在岗工作近四年,认定标准前后完全矛盾。
  同类乱象并非孤例。永嘉县委党校教师戴某某,2023年组织认定出生年份为1965年,2025年人社部门强行指令重新认定为1963年,不仅违规回溯退休时间,还被要求退还两年多住房公积金。
  据干部职工反映,永嘉人社对同类案件执法尺度不一、选择性追责,部分人员改龄后无需退款,部分人员却被追责退费,存在明显执法不公、标准混乱问题。
  当地干部职工普遍呼吁上级主管部门介入彻查,统一认定标准、纠正随意改龄乱象,维护人事档案审核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浙江 老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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