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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朱清:我的案子立案后历经13年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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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沙朱清:我的案子立案后历经13年仍在“侦办中”
打击犯罪3.png
在13年多的时间里,我跑“局门”1100多次,相当于大半个地球,其间换了十多位办案警官,检察机关6次出具督办函和催办函,请问岳麓区公安分局?已经“开花”的案子要哪年哪月哪天才能“结果”?
  说来难以置信,我控告的诈骗案至今历经13年多、历经撤案后又重新立案、历经十多位“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办案警官、历经办案警官的一次次上报、历经检察机关的6次监督催办,而我先后1100多次往返家里--岳麓分局,但从我于9月9日收到的《关于朱清反映问题的回复》来看,2013年立案、2023年撤案、2025年7月31日再次立案的本案。鉴于重新立案一年多后仍“风平浪静”,我于9月4日借助网络发布了《长沙岳麓区的朱清被骗200万,跑“局门”1100趟求抓人无果》的网文,同时向岳麓分局邮寄了控告状。9月9日,我收到了该分局的“回复”,告知我案子目前仍在“侦办中”......
  办案警官每次往上报,就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法制科拦了下来,重要证据拒绝传送给市局,请问暗地里阻碍岳麓区分局法制科正常履职的人是谁?
  不知何种原因,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诈骗案,变成了一个谁也不愿意沾手的“烫手山芋”,远的不说,单说近两三年,我的案子就像一只足球被踢来踢去,进行了好几次“转手”——因最早接受我案子的是分局刑侦大队的黄小林警官,若干年后,我问已担任橘子洲派出所所长的黄小林警官案子的进展如何?一直想依法办理我案子的黄小林警官说这个案子现在是由分局刑侦大队主办,我找到刑侦大队陈鹏副大队长,他说这个案子还是由黄小林警官办理。大约是今年五六月间,分局刑侦大队的杨警官叫我去做笔录,因做完笔录后后又无消息,我便给分局打电话求答,局里说是橘子洲派出所陈博俊警官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立案后的结案时间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1、侦查阶段通常不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案件可延长15日;3.、审判阶段一审程序通常2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一个立案超过13年、历经撤案又重启的案件,一个检察机关6次督办催办、中央巡视组转办督办的案件,一个嫌疑人身份明确、证据清晰、却始终“风平浪静”的案件——它究竟还要“侦办”到哪一天?
  刑事诉讼法写得很清楚:侦查阶段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可我的案子,13年过去了,连一张拘留证都没有。法律规定的期限,在岳麓分局这里,仿佛成了一纸空文。
  我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我明白一个最简单的常识:如果一起案件可以立案13年不结、督办6次不动、嫌疑人逍遥法外、受害人跑断腿也等不来一个结果,那问题就不在案子本身,而在案子背后的人。
  所以我今天要问的,不只是“哪年哪月哪天才能结案”,而是:
  是谁,在岳麓分局法制科一次次拦下办案警官的上报?
  是谁,让检察机关6道督办函催办函全部石沉大海?
  是谁,让中央巡视组的交办到了下面就可以不执行?
  是谁,能让一个网上追逃人员堂而皇之进入公务员队伍?
  又是谁,能让一起诈骗案变成谁也不愿沾手的“烫手山芋”,在多个办案单位之间被踢来踢去?
  这些问题,我一个普通农民答不了,也不该由我来答。
  我只知道,我的200万是被刘湘萍骗走的,但真正让我13年讨不回公道的,是那把罩在岳麓分局上空的“保护伞”。骗子骗的是我的钱,“保护伞”耗的是我的命。
  我今年54岁了,身患严重糖尿病,多次因并发症危及生命,每月入不敷出,还要向80岁的老父亲伸手要养老钱填补缺口。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跑多少趟、还能等多少年。但我想在活着的时候看到一件事——
  要么,刘湘萍被依法抓捕、绳之以法;
  要么,岳麓分局给我一个白纸黑字、有法律依据的交代:这个案子,到底为什么不能办、是谁不让办。
  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跑过的1100多趟“局门”、检察机关发出的6道督办函、中央巡视组的转办督办,就全都成了一场笑话。而这场笑话的代价,是一个普通农民的一辈子。
  天总会亮的。可天亮之前,我得先活着。
  反映人  朱清
  2026年9月19日
作风13.png
附前文——
长沙岳麓区的朱清被骗200万,跑“局门”1100趟求抓人无果
案子立了,人没抓;督办来了,会照开。14年1100余次的往返只换来一句“领导没空”,检察院6道催办函“催”不来一张拘留证——我的200万血汗钱,到底卡在哪把“保护伞”底下?
  我叫朱清,长沙岳麓区东方红街道金南村的一个普通农民。
  2012年,我40岁。那年我被人骗走了200万。
  不是炒股亏的,不是生意赔的,是被人用一份假合同、一个假项目、一家假公司,明明白白骗走的。骗子叫刘湘萍,湖南湘雷国际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她和同伙卜忠富拿着伪造的八曲河项目招投标合同,拍着胸脯跟我保证:“9月15日前项目一定启动。”
  我信了。我把四处借来的200万保证金打到了他们公司的账户上。
  四天。仅仅四天,200万中的90万就被转入了刘湘萍的个人账户。剩下的钱,也陆续被她提走。她买了一辆50多万的高级轿车,其余的全部挥霍一空。
  项目?当然没有启动。合同?当然是假的。我跑到金龙公司一问,人家说根本没这回事。
  我这才知道,我上当了。
  2014年1月23日,我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报了案。4月2日,岳麓分局正式立案。
  那时候我还天真地以为,骗子很快就会被抓,我的钱很快就能追回来。
  我错了。大错特错。
  案子立了以后,就像一块石头扔进了深潭,“咚”的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动静。
  刘湘萍呢?她活得好好的。手机虽然关机了,人却一直没跑。年来,她照常生活,该吃吃该喝喝,那辆用我的血汗钱买来的豪车,她照样开着满街跑。
  而我呢?开始了漫长的、令人心碎的“跑局门”生涯。
  从2012年到今天,整整14年。
  我家住在岳麓区东方红街道金南村,距离岳麓公安分局十多公里。年来,我在这条路上往返了1100余次。
  1100余次是什么概念?单程十多公里,来回一趟就是二十多公里,加起来我跑了至少两万多公里——几乎够绕地球半圈了。
  每次去,我都是早晨7点半前就赶到分局门口。因为办案民警约好了时间,我不敢迟到。到早了,我就站在门口等,夏天晒得头皮发烫,冬天冻得手脚冰凉。好不容易等到上班了,我进去找个地方坐下,然后就是等——大半天,一整天,有时从天亮等到天黑。
  等来的答复是什么?
  “今天没空,改天再来。”
  “马上要开会,没时间接待你了。”
  打电话过去,要么没人接,要么就是那长长的、规律的、毫无感情的“嘟……嘟……嘟……”声,一声一声像针扎在我心上。
  当然,我也被接待过几次,但每次都是匆匆几分钟,我话还没说完,对方已经站起身:“行,情况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然后人就没影了。
  年来,经手我这个案子的办案警官换了9任。
  9任。铁打的案卷流水的官,每换一个人,我就得从头到尾把情况再讲一遍。我的嘴巴讲干了,嗓子讲哑了,可案子还在原地“打转转”。
  也有真心想帮我的好警察。最早接案的黄小林警官,他一直想把这个案子办好,多次打报告请求对刘湘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可是没用——报告到了分局法制科,不签字;到了局领导那里,不点头。局领导在案审会上甚至不要求带案卷材料,只是走过场。
  岳麓分局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案审会上,局领导如果没要求带案卷材料,那这个会就是走过场,不会有人真去推动什么。我的案子,恰恰每次都是“不用带案卷”的那一个。
  2024年9月20日,我等来了一个“结果”——岳麓分局直接向我送达了 《撤销案件决定书》 。
  没有破案,没有追赃,没有抓捕。
  就这么撤了。年,我等来了一纸“撤案”
  好在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案件又重新立案。但重新立案之后呢?会不会又是下一个年?
  这些年,我的案子也不是没人管。
  中央巡视组关注过,以督办形式转交到了检察机关。
  湖南省公安厅多次交办、督办。
  原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刘新良亲自要求信访部门出具了督办函。
  岳麓区检察院更是前前后后下了6次督办函、催办函,主办检察官多次向检察长汇报,检察院为此开了好几次专题会议。
  可有什么用?
  督办函催办函像泥牛入海。检察院催得再紧,岳麓分局就是不接招。六道督办函催办函,“催”不来一张拘留证。
  中央巡视组的督办,到了下面,居然可以不执行。
  我实在想不明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它的催办函难道没有法律效力吗?中央巡视组的交办,难道可以置之不理吗?
  后来,我从一个渠道得知,本案的“终极阻力”,来自省公安厅的某领导。
  原长沙市公安局某领导的亲属也曾向我透露,本案的“终极保护伞”指向邵阳籍的省公安厅某领导。
  而骗子刘湘萍也是邵阳人。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刘湘萍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期间,不仅未被缉拿归案,反而成功进入永州市江华县发改委成为公务员。在政审极其严格的公务员录用程序中,一名处于刑事侦查阶段的网上追逃人员能顺利通过,这已超出正常程序逻辑。
  据我了解,邵阳人刘湘萍与邵阳市原政法委书记刘志刚存在干亲关系。刘志刚曾任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志刚、刘湘萍和省公安厅某领导三人均系邵阳籍。三人之间是否有不正常的“地下关系”?一个网上追逃人员,在邵阳老乡的“关照”下进入公务员队伍——这背后到底是谁在运作?
  听到这些话的那一刻,我全都明白了。
  原来我跑了14年、1100多趟,不是案子难办,是有人不让办。是有一把看不见的“保护伞”,一直罩在岳麓分局的上空,让这个案子谁也动不了。
  一个农民被骗了200万,报了案,立了案,嫌疑人就在那里,证据就在那里,督办函就在那里——
  可是,就是没人敢抓。
  40岁那年被骗,今年我54岁了。
  十四年了,我头发白了,健康也大不如前了。因长期承受被骗巨款的压力和追讨无门的愤懑,“三高”样样有份,尤其是身患严重糖尿病,期间多次因并发症危及生命。当年的债到现在还没还清。我老伴跟着我吃苦,孩子也跟着受连累。
  我这一辈子没做过亏心事,老老实实种地、打工,到老了却被骗光了棺材本。因我每月的车贷房贷和日常开销不少于6000元,往日的工程干不成了,从去年起只好带着一只病腿跑滴滴,即便每天出车,每月也只能赚到4000来元。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我只好向80岁的老父亲要养老钱填补“缺口”。
  请问有谁同情我的处境?刘湘萍的“保护伞”想的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至于职业操守、公平正义乃至我一家人的死活,“保护伞”们才懒得管呢。
  我有时候半夜醒来,躺在床上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只是相信了别人,只是想找一个正当的工程做,想挣点钱养家。
  可骗子骗了我的钱,还要用“保护伞”压着我,让我连告状都告不赢。
  年来,我推开岳麓分局那扇门1100多次。每一次推门,我都以为这一次能解决问题;每一次出来,我都是失望而归。那扇门太重了,重到我这个“病壳子”怎么也推不动。
  但我不会放弃。
  我不信这把“伞”能永远遮住天。我不信这个世界没有公道。我不信骗了我200万的人,能一辈子逍遥法外。
  请看到这篇文章的好心人,帮我转发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在长沙岳麓区,有一个叫朱清的农民,为了追回自己的200万血汗钱,在公安局门口跑了整整14年、1100多趟的“马拉松”。
  我相信,天总会亮的。
  朱清 泣书
  2026年9月4日
信访1.png
文后感慨——
长沙朱清的泣诉让人感觉心堵
  一个农民,被骗200万,报了案,立了案,嫌疑人就在眼前,证据就摆在那里,可13年、1100多趟“局门”、6道督办函,愣是换不来一张拘留证。这已经不是“办案难”三个字能搪塞过去的了,这是有人在明处装睡,在暗处使绊。
  最让人心寒的,是那句“领导没空”。案子可以拖,督办可以不理,可一个54岁、身患重病、靠跑滴滴和向八旬老父要养老钱过日子的农民,他的人生经不起这样耗。骗子开着用他血汗钱买来的豪车满街跑,他却连一个公道都讨不到——这画面,刺眼得让人说不出话。
  法律条文写得再漂亮,落到基层若被“保护伞”轻轻一挡,就成了一纸空文。6道催办函催不动一张拘留证,这背后到底是效率问题,还是有人刻意为之?一个网上追逃人员能进发改委当公务员,这已经不是巧合能解释的了。
  朱清说“天总会亮的”。可天亮之前,得有人先把那把遮天的伞掀开。否则,天亮了,他也看不见。
  社会评论员  正义云声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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