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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西排三产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回复
温州西排三产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你所发的关于履行安置房建设成本补差价的合同义务告知书以收悉,现就本小区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2019)温仲裁字第469号,第二次仲裁(2025)温仲裁字第109号,所裁定的文明标化奖励费1056315元与优质化工程奖励费2651616元,停工损失824898元,我小区与你司签订的为代建合同,根据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专题会议纪要(2018)3号纪要;中源会计事务所审计结果,我小区工程总投入2.3668亿元,总支出2.4171亿元,缺口503万元,总建筑面积57630平方米(包括商业用房),每平米增加87元,会议明确,按每平米增加90元进行摸文定位,根据审计结果与会议纪要精神本小区与你司工程建设款以结清,不存在拖欠建设工程款的问题,根据我小区业主与温州西排三产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塘下村等8村三产安置房签订的协议书中并未对相关奖励进行约定,遂你司要求我小区业主支付相关奖励按照相关规定我方有权不予支付。 关于停工损失,请你司出具停工损失,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造成停工属于哪方责任,相关情况请你司出具书面说明与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二,关于占用指标,规费,营业房房拍卖等结算的4800245.38元的问题 (1)关于占用指标,按照村集体建设三产安置房建设审批流程,只有扣除足额的三产安置房建设指标后,才可以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如指标不足无法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遂该工程在开工前三产安置房是足额的,并且每户的指标并未多出。请你司出具指标使用明细。 (2)关于规费,请你司出具相关规费使用清单与用途的书面说明。 (3)营业房拍卖,当时营业房拍卖价在13000元到14000元每平左右,虽有7400每平进入造价,依照拍卖价格你司还有结余。请你司出具相关营业房拍卖所得明细,与相关费用的明细,并做出书面说明。
三,根据建字第浙规证2014-030400090号建设工程许可证,显示商业网点审批面积3617.52平方米,根据你司提供的商业网点出售收入显示为4020平方米,请你司做出为什么会超建,超建部分指标哪里来的书面情况说明。 以上问题请你司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17点前做出书面回复。
塘景三组团(景德嘉苑)业主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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