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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案侦查,相关人员速来报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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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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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翁某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2021年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翁某宝以资金紧张等为理由,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2026年9月9日,乐清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翁某宝已到案,我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为查清案情,请本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据材料(借条、银行交易流水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报案登记地址:乐清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6幢6楼);

联系人:赖警官,13033622711(工作日上午8:30一一12:00,下午2:30一一6:00);

报案登记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0日下午6:00前。
乐清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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