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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程序严重违法,剥夺业主知情权与参与权**
1. **公告发布严重滞后,未保障法定公示期**
选举公告于2026年8月26日才张贴,仅提前3天通知8月29日举行选举,远未达到《物业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的“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的法定要求,严重剥夺了业主了解选举信息、酝酿意见和参与筹备的权利。
2. **候选人信息未提前公示,选举缺乏透明度**
公告中未附任何候选人介绍材料,直至8月29日选举当日早上才临时公示23名候选人名单。此前社区称有39人报名参选,包括上届业委会9名成员,但最终仅23人进入名单,16人被无故淘汰,且未说明任何理由或审核依据,程序极不透明。
**二、选举现场存在系统性舞弊行为,严重破坏选举公正**
1. **监票、唱票人员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现场监督、唱票、维持秩序等关键岗位人员多为现任业委会成员的亲属、朋友或近亲。例如:有候选人之叔担任监票员,有候选人之亲属担任唱票员,严重违反“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回避原则,选举公信力荡然无存。
2. **提前拉票、非业主代投、诱导投票现象猖獗**
选举原定8:00开始,但工作人员6:00即开始拉人投票,明显违反“集中投票前候选人应退场回避”“不得当面要求业主签字表决”等规定。部分非业主人员被允许领取选票并代为投票;年长业主被现场人员诱导、指定投票对象,甚至出现工作人员直接拿走选票代为填写的情况,涉嫌伪造选票、操纵选举结果。
3. **现场监督形同虚设,投诉渠道完全失效**
马鞍池社区监督员在场目睹上述违规行为,却未予制止或记录;业主拍摄视频后发送至大南街道物管科负责人,至今未获任何回应,反映出基层监管严重失职、行政不作为。
**三、选举结果合法性存疑,已严重侵害业主共同利益**
本次选举在程序违法、操作舞弊、监督缺位的多重问题下产生,其结果不具备合法性与正当性。若予以备案,将严重损害小区治理根基,激化业主矛盾,甚至可能为后续滥用职权、侵占公共收益埋下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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