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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错不可怕 护错更可恶 ——评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敷衍核查、拒不纠错乱象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公职部门工作中出现疏漏,群众并非不能理解。但真正寒透民心、透支政府公信力的,从来不是“出了错”,而是“知错不改”——明知问题摆在眼前,却敷衍核查、回避矛盾、强行维持错误结论。 本人周海萍,中共党员,38年党龄,14年军龄,42年工龄,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部队转业后一直在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履职。本人真实出生日期为1966年8月13日,公安户籍、身份证、早期入团学籍档案、党员登记、历年考核材料等大量权威原始材料均相互印证,证据链完整清晰。 2025年8月,永嘉县人社局仅依据早年一份非本人填报、存在明显笔误的表格,无视本人全套真实身份证据,按错误的1965年6月13日出生日期,对我作出提前强制退休处理,直接剥夺我正常在岗工作的权利。 针对档案认定、政策适用、审批程序三方面存在的明显问题,自2025年5月以来,我多次提交完整证据材料申请核查纠错,诉求简单明确:纠正出生日期错误认定,撤销违法强制退休决定,依法维护本人合法权益。但永嘉县人社局始终推诿扯皮,多次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后经温州市人社局长包光许亲自督办,永嘉县人社局才于2026年7月7日告知正式受理核查。然而,9月7日(9月8日送达)该局出具的核查答复,通篇避实就虚,只强调流程走完、维持原有结论,对所有核心疑点一概不作正面回应,且办理时间明显超过人事申诉30天法定办理期限,存在故意拖延嫌疑。 三重问题,铁证如山: 一、事实认定错误。大量权威原始材料证明真实出生信息,却片面采信单份历史瑕疵表格,选择性使用证据,违背国家退休认定“最先最早、综合研判”的基本原则。 二、政策适用跑偏。国家政策从未规定对退伍军人“认大不认小”,这不过是地方内部不成文潜规则。人社局以内部口径替代国家明文政策,实行不利于当事人的裁量,属于政策执行走样。 三、审批程序违法。档案信息出现重大冲突时,没有开展会同公安机关溯源核查,没有向本人告知争议,没有给予陈述申辩、复核的权利,在事实存疑、争议未裁定、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强制退休决定,程序正义严重缺失。 以上三重问题证据链完整,可查可核验。可核查答复却刻意回避,一味固化错误结论。这已不是简单经办失误,而是典型的明知有问题却拒不改正的不作为、乱作为。 工作出错可以谅解,有错不纠才最可怕。国家反复要求行政机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果手握公权,只顾及部门脸面,无视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用一纸答复封堵群众诉求,伤害的不只是一名老党员、转业军人的切身利益,更是法治尊严与政府公信力。 在此提出严正质问: 1、有大量真实连续的原始档案,为何唯独采信一份瑕疵旧表作为定案依据? 2、国家没有“认大不认小”的明文规定,凭什么用内部潜规则代替法定政策? 3、档案信息存在重大矛盾,为何不核查、不告知、不给申辩机会就仓促强制退休? 4、面对确凿纠错事由,为何核查答复避重就轻,坚决拒不纠错? 5、针对本次核查,如何进行权利救济?向哪一级救济? 奉劝永嘉人社局领导摒弃护短思维,不要把部门面子凌驾于群众公道之上。恳请重启全面公正核查,撤销错误认定,直面问题、依法纠错,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为民办事——不要让一纸敷衍的答复,继续消耗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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