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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查明永嘉县岩头镇五尺红星社区胡江川副书记等恶意泼粪者的报 告 报告人:姜建华,女,汉族,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鑫汇家园13幢124室,身份证号330321197208037520,手机:18072093690。 被报告人:胡江川,男,汉族,系永嘉县岩头镇五尺红星社区副书记,住永嘉县岩头镇五尺红星社区五下村。 被报告人:郑向东,男,汉族,系永嘉县岩头镇五尺红星社区副书记,住红星社区岭根村。 被报告人:胡益有,男,汉族,住永嘉县岩头镇五尺红星社区五下村。 请求事项:查明向送殡队伍泼粪真相,纠正《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庇造假情节,严惩犯罪分子。 事实与理由: 2026年6月17日下午2点左右,报告人等下宅村送殡队伍行至五尺红星社区办公楼墙外时,突遭墙内恶意泼粪。当时社区办公楼院内有红星社区副书记胡江川、郑向东和村民胡益有等3人,随后报告人及送殡家属与胡江川等人发生冲突。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意伤害事件,目的是阻止丧葬队伍从公众大路通行。该路道本系通向山中大路,历来丧葬队伍自由通行,现在胡江川副书记等扬言该路从今以后五尺地方人丧葬队伍可以通行,下宅人丧葬队伍不可以通行,于是干出如此伤天害理、触犯刑法的恶行。 案发后,永嘉县公安局作出永公(岩)行罚决字﹝2026﹞017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让胡益有当替罪羊,行政拘留9天,并造假说是“用铁锹从粪尿桶中舀出尿水向送丧人群泼洒”。铁锹是没法舀、泼流质粪尿的,这是违反常识的,属于明显包庇犯罪分子胡江川等。高墙墙头有尿兜,墙脚还有粪桶,显然泼粪者有两人以上,起码有一人舀粪,一人站在高处向外泼洒;一个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洒到送丧队伍中许多人,现只认定一个胡益有顶雷作替罪羊,明显不合情理。用铁锹舀、泼流质粪尿的说法,是侮辱普通老百姓的智商,可粪桶盛水拿铁锹现场操作验证。本案三人联手作案可能性较大,警方应立案侦查,不应用违反常识的举动敷衍了事。 当时送殡队伍在红星社区办公楼外遭泼粪水羞辱后,报告人等被泼到粪水者怒而冲进办公楼,被报告人胡江川副书记正好骂骂咧咧满口污言秽语迎面而来,随即与报告人等发生口角,并与队伍中人发生肢体冲突。被报告人胡江川用手指直指报告人,被报告人一手格开,并没有与之发生肢体冲突,现在却诬告报告人打他,企图搅乱事局逃脱自己泼粪的罪责,声称自己被受害人胡爱弟及报告人等打伤,并做了伤势鉴定,鉴定结果是未达到轻微伤标准(永嘉县公安局永公(岩)鉴通字[2026]00035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为此警方传唤报告人谈话。 综上所述,为了澄清事实,将泼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报告要求警方立案深入侦查,查明胡江川等人向送殡队伍泼粪真相,纠正《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庇造假情节,决不姑息犯罪行为。 此致 报告人:姜建华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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