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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交易在二手交易、游戏代充中十分常见,却也成为少数别有用心之人谋取不义之财的工具。近日,经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杰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为牟取利益,多个账号多次转卖
陈某杰平时以出售“苹果”账户牟利为业。“苹果”账户是登录苹果设备和服务的统一账号,这些账户内存有美元余额,买家可以用来在苹果商城内付费订阅、游戏充值等。2025年9月6日,陈某杰将多个苹果账户分别出售给被害人黄某、崔某等人。更“精明”的是,陈某杰随后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秘密将已经卖出的“苹果”账户逐一盗回。部分盗回的账号被他再次转卖,所得钱款全部用于购买虚拟货币,最终血本无归。2025年9月7日,多名买家发现账户密码被修改、无法登录,随即报警。案发后,陈某杰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以为是小事,实则触犯刑法
面对办案检察官,陈某杰辩称:“我当时急着用钱,想着赚了钱就还给他们。”经查,账号及其内含的余额,一旦通过合法交易转移给买家,其占有权和财产权益就已归属买方。卖方事后通过修改密码等方式秘密窃回,实质上是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陈某杰通过上述手段作案,涉案金额3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恶意找回已售账号涉嫌盗窃罪,同样要受到法律严惩。”承办检察官提醒,部分人误以为“账号是我注册的,卖了也能随时找回”,这种非法牟利的想法不可取。同时,检察官也呼吁广大网民,在进行账号类交易时,务必选择正规交易平台,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私下转账交易,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苏仙检察 作者:李林军 刘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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