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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遇上骗子,巨款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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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5 0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伊宵鸿) 因自家公司深陷传销案调查,深圳一老板妄想通过“找关系”摆平案件,结果200万元“办事费”打了水漂。近日,该起诈骗案由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诈骗罪一审获判并处罚金。

2022年9月,王某经营的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立案调查,公司的项目经理莫某也因涉案被警方抓获。心急之下的王某想“捞人”,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身份显赫”的陈某。陈某自称是国家某部委内勤工作人员,与辖区公安领导私交深厚,声称可帮忙为莫某办理取保候审,还能消除公司涉案案底,但需要200万元办事费用。

为博取王某信任,陈某出示了一张提前伪造的与身着警服人员的合影,并介绍说这是“警界领导”,王某信以为真,当即转账200万元。收钱后,陈某不断向王某散布“关系已打通”“领导已经答应办理”等虚假信息,安抚对方静待结果。

然而,约定办结期限届满,案件毫无进展,王某多次催办无果,要求退款。陈某先是假意应允,随后借口钱款已用于打点人脉、聘请律师,最后甚至直接否认收取过这笔200万元款项。

2024年11月,察觉被骗的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实,陈某的公职身份、公安人脉、警服合影全系伪造。涉案200万元中仅50万元用于聘请律师,余下150万元全部被陈某私自挥霍占有。2025年5月,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公职身份与办事能力,骗取他人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提醒:司法机关办案全程依规依程序开展,不存在花钱托关系干预办案、消除案底的渠道。市民切勿迷信所谓“人脉办事”,遇到此类说辞请务必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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