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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的大利好!降低难度,半数业主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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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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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2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就《温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按照新办法,降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表决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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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现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规定,住宅加装电梯,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方可发起申请;分单元加装电梯的,建筑物总面积、业主总户数以本单元房屋数据独立核算。

简单来说,现行政策,加装电梯需小区、单元全体业主中三分之二同意即可办理,相较于早年加装电梯需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要求,该规则已有效缓解加装推进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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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加装电梯的小区

而本次公示的征求意见稿,调整为“加装电梯需经本单元(幢、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若加装方案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还必须单独征得该专有部分权属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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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单元内每位业主房屋专有面积一致,只要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参与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即单元的半数业主(三分之二又四分之三)同意,即可满足加装电梯表决条件。

对比现行“全体业主三分之二同意”规则,本次新规或进一步降低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同意难度。

据文件起草说明,本次规则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表决相关条款调整。《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明确,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经参与表决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老旧小区居民以中老年人为主,加装电梯的诉求呈现明显分化,高楼层业主需求十分迫切,低楼层业主则普遍意愿偏低。

早些年,电梯加装后,高楼层房源的市场价值会提升,但低层住户因采光、通风遮会有挡影响。对此,此前文件建议业主之间充分协商,由高楼层业主对低楼层住户予以合理补偿。

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业主提出,不少老旧小区房龄已达二三十年,加装电梯或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更希望小区能纳入拆迁范围。

就目前情况,有意向推进电梯加装的业主,把握当前补贴政策。

去年,温州优化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规则,将原有固定补贴(每台补贴15万元),改为阶梯式补贴,实行“早装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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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完成加装的电梯,每台补贴15万元;

2026年补贴降至每台12万元;

2027年进一步下调至每台8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及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时间存在跨年度情况的项目,补助标准以时间较后者为准。

政策新增组团奖励,同一小区同步加装2台及以上电梯,每台可额外获补1万元,以此推动小区成片规模化改造。

即便有组团奖励,加装电梯的补助相比过去还是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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