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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永嘉县长钟 方成公开信 救济渠道系统阻塞 究竟是谁一手遮天 尊敬的钟 方成县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公开信! 我叫周海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老职工,是一名受党和部队教育多年的党员、转业军人,也是一名普通公民。 我身份证登记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66年8月13日(农历六月廿七),入团申请书和身份登记表等原始档案均与此信息一致,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2025年8月26日,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潘利朋电话告知:为我办理退休手续。我当即提出异议,说明自己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强制退休违法。但潘利朋同志未接受我的申辩,当天即为我办完退休手续,并立即禁止我进入县政府大院。在没有对年龄争议作出合理解释、也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单位强制办理退休,明显违反国家政策,令人无法接受。 自2025年5月起,我依法逐级提出复核、申诉、再申诉、劳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分别向信访、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反映情况,截止目前,没有一个部门正式受理我的实体申诉,所有渠道被以“不予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等理由推诿或驳回。具体如下: · 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社局多次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 · 温州市人社局两次出具“再申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 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四次不予受理; · 永嘉县政府三次不予受理我的行政复议申请; · 永嘉县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 · 三级纪委监委明确表示不属于其管辖; · 信访部门、省人社厅领导信箱未获实质性答复。 在压力之下,永嘉县人社局和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虽推翻了之前的“不予受理”决定,但仅出具“转其他法定途径告知书”,未解决实体问题,明显存在程序空转、推诿塞责。更为严重的是,两家单位多次捏造事实、虚假反馈上级督办件,称相关事项已有明确答复,按重复信访作存件处理,严重违背《信访工作条例》。 另据反映,永嘉县人社会在审核其他干部职工退休出生日期时,存在不同人员适用不同标准的问题(比如:有的按身份证、有的按户籍、有的按入伍、有的按入团或入学材料认定)。截止去年底,辖区内仍有身份证记载为1963-1964年出生的人员在岗现象,而我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却被强制退休,明显暴露出政策执行尺度不一、有失公允,影响极坏。 撇开本人反映问题的是与非,无部门受理总不对吧?您说是嘛!浙江诸暨是“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离永嘉不过两小时车程,“枫桥经验”既然已在全国推广,为什么辐射不到离发源地只有200公里的地方?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2025年10月22日,给您写了封公开信“请求撤销违法退休决定恢复工作权利”,没有回音,故再次公开致信,恳请您在万忙之中务必亲自过问一下本人的问题,早日还我公平正义! 具体请求如下: 1、组成工作专班,重新核查档案:严格依据国家文件规定的“最早最先”原则,以1980年《入团志愿书》及1982年原始户口登记表为依据,更正我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66年8月13日。 2、立即撤销违规退休决定,恢复工作及待遇:依法撤销2025年8月26日作出的退休决定,立即恢复我的正常工作,补发因此受到的全部待遇损失。 3、调查申诉受阻问题,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我在维权过程中遭遇的层层推诿、渠道阻塞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单位领导(金翎翼、潘齐忠等)及相关人员(许丽州、吴建乐、潘利朋)依法依规问责。 4、统一执法标准,维护公平公正:对永嘉县人社局近年来审核办理的干部职工退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政策执行标准统一,杜绝选择性执法。 承蒙垂怜,感激涕零! (联系号码:13588913355) 周海萍 敬上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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