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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鼓励机关单位开放“错时共享停车”!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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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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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停车难、车位闲置、智慧停车不互通、违规收费无人管……这些困扰温州市民多年的停车痛点,即将迎来系统性破解方案。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旨在聚焦市民日常停车难题,通过理顺管理机制、盘活闲置资源、升级智慧服务、规范停车秩序,全方位优化市区停车环境,让市民停车更便捷、更规范、更省心。

据了解,现行温州停车管理相关规章已实施近十年,滞后于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智慧停车发展的新形势。目前市区停车存在诸多民生短板:老城区“停车难”;市区现有四个独立停车平台技术标准不一,数据“孤岛化”严重。此外,针对私占车位、违规收费、停车场无资质运营等行为,基层执法缺乏明确政策依据。

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停车位建设问题,《办法》明确,对建设单位配建缩水、建用脱节等长期存在的管理顽疾,全面落实“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刚性约束。有效严守了城市公共停车空间的规划底线。同时要求停车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泊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鼓励住宅小区在改建、扩建停车场和新增停车泊位时设置共享充电区域。

为盘活城市闲置资源、缓解老城区停车压力,新规推出多项突破性惠民举措,《办法》突破性地为闲置空间的合法、规范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可统筹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等设置临时停车场;针对权责长期模糊的临街“建筑退线范围”,在坚守消防与交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确立了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多部门联合审查的临时设置准入程序。

“停车平台不互通、查车位缴费麻烦”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办法》明确由市属国企牵头搭建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建设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专用停车场时,应当同步配建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同时支持在线通停通付、电子统一支付、现金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停车体验将全面升级。

在便民共享停车方面,新规进一步放大民生红利。鼓励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同时,新规全面规范停车行业乱象,为市民停车权益保驾护航。《办法》明确各类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的多项规定。要求所有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车位数量、监督电话等信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电子计时计费装置依法经检定合格等。细化停车收费机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定价形式,让停车收费透明合规。

此外,新规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避免公共车位“建成就闲置”。《办法》明确了公共停车场的验收、移交、接管硬性制度,确保建成即投用,防范资源闲置。同时,明确赋予了错时共享管理方对超时违约车辆单方面终止服务的权力,从而构建起权责明晰、进退有序的静态交通规范运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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