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4011|回复: 0

等了11个月,湖北三级检察院还在“踢皮球”

[复制链接]

41

主题

45

回帖

43

积分

嫩笋

积分
43
发表于 2026-5-1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等了11个月,湖北三级检察院还在“踢皮球”
一个普通公民对湖北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程序的绝望追问
责任.png
  我叫阮清明,湖南人,身份证号430124196702186414。
  从2025年5月到现在,我一直在做一件事:请求检察机关对一个明显涉嫌重大漏罪的人启动立案监督。
  这个人叫吴振宇,湖南北山建筑集团原法定代表人。在一起涉及1.9793亿元国有资金流失的“程再华案”中,判决书已经揭示了完整的犯罪链条,同案多人已被追责。我们手上有证据、有线索、有法律依据,五次书面申请,五封发布在网络上的公开信,实名举报,邮寄凭证齐全。
  结果呢?
  黄陂区检察院:一个字都没回过。
  没错,11个月,五次邮寄,没有任何书面回复。不说不受理,不说补材料,不说立案,也不说不立案。就像我们把信扔进了黑洞。
  那行,上级总该管吧?
  第一次向武汉市检察院信访:市院2025年12月9日回短信,说已转给黄陂区院,还承诺“七个工作日内回复”。七个工作日过去了,黄陂区院依然沉默。武汉市院呢?没再跟进了。
  第二次再向武汉市检察院:2026年4月24日,回复来了——“您曾就同一事项向我院信访,我院已向您进行了答复。”意思是,上次我帮你转了,就算完事了,这次别找我了。
  向湖北省检察院求助:省院回复,“来信材料已转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让我去跟市院联系。
  你看明白了吗?
  我举报基层院不作为 → 市院转给基层院 → 基层院不理 → 我再次举报 → 市院说“我已经答复过了” → 省院说“我帮你转给市院”。
  这不叫监督,这叫程序空转。
  这不叫履职,这叫用程序性动作抵挡实质性诉求。
  这不叫维护公正,这叫用司法系统的手,把公民的合法监督权活活掐断。
  我专门查了一下,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7条,检察院对控告、举报材料应当及时审查,属于本院管辖的要受理,不属于的要移送并通知举报人。无论立不立案,都要告知。
  法律写得清清楚楚。
  但现实是,黄陂区院可以不回,武汉市院可以用“已转办”当挡箭牌,湖北省院可以继续转。三级院,没有一个院愿意说一句:这个案子我们看了,我们认为应该(或不应该)立案,理由是……
  为什么?
  因为吴振宇涉及的是1.9793亿的国资流失,金额大、关系复杂?因为他是企业法人,不好动?还是因为,在现在的考核机制下,“不办事”比“办错事”更安全?
  我不知道答案。
  但我知道一件事:如果连最高检巡视组进驻期间,我们依然只能看到“转办”二字,那普通老百姓的司法监督权,还剩下什么?
  黄陂区检察院蒋剑伟检察长今年3月刚开过一个会,说要“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我们不求特殊照顾,只求一份书面结论。
  哪怕只有一行字:经审查,不予立案,理由是……。
  哪怕是:此案不属于本院管辖,已移送某某机关。
  我们都要。
  因为有了这份东西,我才知道下一步往哪走。是继续向上级申诉,还是接受结果息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11个月了,悬在半空,谁都不给个准话。
  中央第十巡视组正在进驻最高检。我们恳请巡视组、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和最高检领导,穿透这三级检察院层层“转办”的迷雾,直接问一句:
  黄陂区院,你到底有没有收到材料?收了,到底查没查?查了,结论是什么?
  武汉市院、湖北省院,当举报人明确告诉你下级院不作为的时候,你除了“转办”两个字,还能不能做点别的?比如,依法启动法律监督?
  我们愿意把本案作为一个标本,请大家一起见证:
  一个普通公民依法申请立案监督,到底要经过多少道“程序空转”,才能等来一个“是”或“不是”的答案。
  阮清明(联系电话:13548959400)
  共同举报人 彭正乐
  2026年5月11日
  (五次邮寄凭证、市院短信回复截图、五封公开信全文,均可提供。)
纪律2.jpg
微评:令人担忧的“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
  曾几何时,老百姓发现红头文件中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往往成为“无人问责”“无人查处”,于是,有人称红头文件中的禁令是不顶用的“稻草人”,随之衍生出管理学中的“破窗效应”: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不及时维修,将会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显然,这种“稻草人效应”和“破窗效应”,是令人担忧的不该有的效应。
  湖北省三级检察院,以不作为的方式演绎了“稻草人效应”和“破窗效应”。
  这不?等了11个月,湖北三级检察院用“转办”二字,给一个公民的立案监督申请画了一个完美的圆——从黄陂区院出发,到武汉市院,再到湖北省院,最后又回到原点。这不是司法程序,这是程序空转的“永动机”。
  更令人绝望的不是某一个具体工作人员的懈怠,而是整个系统在“不作为”上达成了高度默契:下级不理睬,上级不追问,省院继续转。每个环节都完成了自己的“规定动作”,合在一起,却形成了一个吞噬公民合法诉求的黑洞。
  我们见过太多文件、太多讲话、太多制度设计中“杀气腾腾”的表述——“严肃问责”“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这些词被反复书写,仿佛有了它们,问题就能自动消失。可问题的根源恰恰在于:当职能机关本身就不作为时,谁来问责?谁来查处?
  如果问责的主体就是被问责的对象,如果查处的机构自己就在“踢皮球”,那么再多的“严肃”也只是修辞学意义上的恫吓,再多的“红线”也不过是田野里吓唬麻雀的稻草人。麻雀迟早会明白:这东西,不咬人。
  一个系统如果失去了自我纠错的能力,如果上级对下级的“不作为”只有“转办”没有“督办”,如果各级机关都能用“已转”二字搪塞一个公民11个月的等待,那么受害的绝不仅仅是阮清明一个人——而是每一个需要司法救济的普通人。
  稻草人再多,也挡不住真正的乌鸦。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是把那些“稻草人”换成真正能问责、敢问责、必须问责的人。否则,写得再漂亮的“严肃查处”,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正义云声
  1301377873@qq.com
阿门1.png

阿门2.png
阿门3.png
阿门4.png
阿门5.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703804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6-5-16 06:17 , Processed in 0.215152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