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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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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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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1 2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残疾人维权难,公开曝光。

公开曝光与法律追责声明
——关于谷洁及其父母长期欺诈、骚扰、暴力侵害及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开控诉

本人啊胜,身份证号:52213219xxxxxxxx14,贵州习水县居民,因身体残疾无法从事常规工作,仅靠为金融公司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维持生计。自2020年11月起,我遭遇谷洁(女,1996年生,户籍地: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鹤盛镇西一村)及其父母谷晓华、吕国全(住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柳南村xxxx号)长达四年多的系统性欺诈、骚扰、暴力侵害及经济榨取,期间多次报警、起诉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警示社会公众,现将事实及法律追责进展公开如下:

一、事件核心事实(按时间线梳理)
1. 2020年11月-12月:谷洁以“贷款10万元”为由添加我微信,后谎称“黑户无法办理”,转而以“饥饿、无住所”为由骗取同情,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现金借款等方式累计骗取我2400余元,并于2020年12月22日强行将行李寄存我家,当晚赖着不走,开始长期骚扰。
2. 2021年3月-2022年3月:2021年3月16日警察首次介入劝离谷洁,但其仍以“借钱吃饭”为由多次索要钱财,累计欠款达4000余元;期间谷洁从事不正当交易,并偷拍不雅视频发送给我进行情感勾引。我联系其父母谷晓华、吕国全,对方仅口头敷衍,未采取任何管教措施。2022年3月3日,谷洁趁我不在家故意放火烧我家,造成1000元经济损失,警方介入后其承诺赔偿,但未履行。
3. 2023年1月-2024年5月:谷洁多次以“不再从事不正当交易”为由骗取我收留,随后重操旧业,甚至带男子在乐清、温州等地从事违法活动;2023年8月9日,她故意砸坏我家物品及两部手机,并动手将我打伤(流血),警方调解后其承诺赔偿医药费及损失,但仅支付1000元后失联。2024年5月18日,她谎称“一次性赔偿所有损失”,骗取我同意后再次赖在我家,最终由乐清向阳派出所介入才将其带离。
4. 2024年7月-2025年4月:2024年7月27日,谷洁趁我不在家强行破门,砸坏我家电脑、行李等物品,造成2300元经济损失,警方介入后其以“自杀”相逼,我被迫同意其“挣钱赔偿”而非拘留。2024年底,我向瓯海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调解时谷洁口头答应赔偿,却随后拉黑法院联系方式;2025年4月开庭时,她明知传票内容仍拒不到庭,导致案件审理无果。
5. 长期危害:谷洁明知自身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在乐清、虹桥、柳市、温州等地从事不正当交易,尤其针对老年群体,导致多人感染却因“脸面”不敢报警;其父母谷晓华、吕国全长期纵容、默许其行为,甚至以“能赚钱就行”为由支持其违法活动,构成共同侵权。

二、法律追责进展及谷洁方的恶意规避行为
1. 民事诉讼受阻:2024年底,我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谷洁赔偿经济损失(含放火、砸毁物品、医药费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依法组织调解,谷洁口头承诺赔偿,但随后拉黑法院工作人员电话及微信,故意逃避法律责任;2025年4月开庭时,法院依法送达传票,谷洁明知开庭时间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严重浪费司法资源。
2. 行政处理未落实:针对谷洁多次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殴打他人的行为,警方曾多次介入调解,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其仅部分履行后便失联,且继续从事违法活动,未受到应有的行政处罚。
3. 父母共同侵权责任:谷洁父母谷晓华、吕国全作为其监护人(谷洁虽成年,但父母长期纵容其违法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明知女儿从事违法活动、多次侵害他人权益,却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反而默许、支持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开曝光目的及法律追责声明
1. 警示社会公众:谷洁及其父母的行为已构成系统性欺诈、骚扰及违法犯罪,其通过“装可怜、假承诺、暴力威胁”等手段骗取他人同情,进而实施经济榨取、情感操控,甚至传播疾病,严重危害社会公序良俗。现公开其身份信息、住址及违法事实,提醒广大公众(尤其老年群体、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 督促法律追责:本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①向瓯海法院申请缺席判决,要求谷洁及其父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②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谷洁放火、故意毁坏财物、传播传染病等行为的刑事责任;③向谷洁父母所在地的社区、派出所反映其纵容女儿违法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介入管教。
3. 呼吁社会监督:若公众发现谷洁及其父母存在类似欺诈、骚扰行为,或掌握其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人承诺,所有公开内容均真实有效,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证据清单(部分)
1. 微信转账记录(2020年12月17日24元、2021年多次百十元借款等);
2. 报警回执(2022年3月3日放火案、2023年8月9日殴打案、2024年7月27日故意毁坏财物案等);
3. 经济损失评估报告(放火损失1000元、砸毁物品损失2300元等);
4. 谷洁发送的不雅视频截图、聊天记录(证明其情感操控及不正当交易);
5. 瓯海法院调解记录、开庭传票(证明其恶意逃避诉讼);
6. 与谷洁父母谷晓华、吕国全的通话录音(证明其纵容行为)。

曝光人:啊胜
日期: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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