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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潘齐忠滥用职权违法认定出生日期 浙江省纪委、尊敬的傅明先书记:您好! 举 报 人:周海萍,中共党员(党龄38年),转业军人(服役14年),现任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工、高级技师。 被举报人:潘齐忠,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县管干部。
举报事项:现举报潘齐忠滥用职权、违规认定职工出生日期及违法办理退休问题。 事实与理由:本人入伍时年龄符合征兵规定,因工作人员误填,导致档案记载不一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做好干部出生日期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39号)规定,干部出生日期应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准确认定,本人对认定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 2025年5月13日,潘齐忠违反上述规定,在未会同公安机关认定、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单方错误认定本人出生日期,且不按规定受理复核申请。在复核程序未完结、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于2025年8月26日强制办理退休手续。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1. 违反组通字〔2016〕39号文件关于“会同公安机关”核实的核心程序要求; 2. 违反“最早最先”的档案审核基本原则; 3. 阻塞救济渠道,剥夺本人依法申请复核和申诉的法定权利。 自2025年5月争议发生以来,本人先后向所在单位、市县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信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多次反映情况、申请复核与申诉,均遭遇不予受理、程序性驳回或推诿扯皮,各救济渠道形成系统性梗阻,实体问题始终未获实质性审查与解决。 此事不仅关乎我个人合法权益,更关乎政策执行刚性、干部管理公平与政府机关形象。为维护党和国家干部人事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保障一名老党员、老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恳请傅书记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解决! 特此紧急报告,盼速批复。 报告人:周海萍 联系电话:13588913355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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