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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柳市镇长岐社区岐头四村云某与龙某、王某为同排邻居,2015年绕岐河路建成前,龙某、王某两家长期从云某屋前出入,道路通车后双方因琐事拒绝相互通行,龙某或王某将垃圾废料堆放在门口道路,持续十年之久,影响周边10余户居民正常出行。期间双方多次发生口角甚至互殴,公安出警6次,当事人还扬言采取极端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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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村综治工作站掌握情况后,由村书记组织两委干部及网格员介入调处。一方面对当事人开展警示教育,明确故意堵塞道路的违法性,厘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依托乡情感化,邀请村里老干部参与调解,通过连续多次上门沟通,倾听双方诉求,疏导对立情绪。
调解结果
当事人达成和解,同意和平相处,主动清除门口道路的垃圾废料障碍,恢复道路通行,持续十余年的邻里通行纠纷得到顺利化解,周边居民出行恢复正常。
案例点评
本案为典型的邻里通行权长期纠纷,矛盾积怨深、冲突频次高,基层调解组织精准把握“法理+乡情”的调解思路,既以法律明确行为边界,又借助老干部的乡邻影响力开展情感疏导,有效化解长期对立情绪。该案表明,基层调解处理邻里纠纷时,需兼顾法律刚性与乡情柔性,才能实现矛盾从“对抗”到“和解”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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