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查看: 21237|回复: 0

政府采购深度辨析:无资质与高资质项目强行打包,绝非合规联合体,而是违法设槛

[复制链接]

175

主题

468

回帖

322

积分

老蟹

积分
322
发表于 2026-3-8 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将无需资质的绿化养护与必须市政一级专项资质的道路维养工程打包为一个项目,并以“允许联合体投标”作为合规理由。这种做法看似程序完整,实则违背立法本意,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一、《政府采购法》允许联合体投标,初衷是专业互补、强强联合、优势集成:
    1、 各方按分工具备对应资质与能力;
    2、自愿联合,提升履约能力与项目质量;
    3、不是为了“凑资质、抱大腿”,更不是强制捆绑。

    而将无资质项目与高资质项目强行打包,已经完全偏离这一制度设计。

    二、强行打包,本质是变相抬高投标门槛。绿化养护服务已取消资质许可,企业依法可独立参与、独立中标。一旦与必须高资质的道路维养打包,规则就变成:
    1、无资质企业无法单独投标;
    2、必须找到具备高资质的企业“带着投”;
    3、找不到合作方,就彻底失去竞标资格。

    这不是优势互补,而是人为设置壁垒,直接剥夺中小服务企业的公平参与权。

    三、已构成不合理条件排斥供应商。这种模式触碰多条法律底线:
    1. 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对无资质但具备履约能力的企业形成歧视,破坏市场秩序。
    2. 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将不同专业、不同资质要求、无必然关联的项目强行捆绑,构成法定禁止情形。
    3. 违背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以打包方式变相排除中小微企业,与政府采购普惠性要求背道而驰。

    允许联合体,不能成为违规打包的“遮羞布”。自愿联合是权利,捆绑强制联合是违法。

    四、唯一合规路径是专业拆分、独立采购。法律从未鼓励“一包到底”,反而要求合理划分采购包:
    1、道路维养(需市政一级资质):单独招标,面向有资质企业;
    2、绿化保洁(无资质要求):单独招标,面向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商。
    专业拆分,才是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先是将无资质项目与高资质项目强行打包,不允许联合体竞标,遭到供应商投诉后允许所谓联合体竞标,这不是规范的政府采购。禁止联合体是规避竞争,允许联合体只是借联合体之名,同样行排斥竞争之实。作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回归法律本意,合理拆分项目。
    此类采购背后一般都存在着权力交易,应当引起市纪监部门的关注。此次中标人市政一级资质并非联合体中标,绿化养护一旦转包必涉权力腐败于其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703804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6-4-5 08:38 , Processed in 0.23006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