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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您的无人机可能已在“黑飞”,温州已有飞手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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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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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6年1月以来

温州公安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

因未实名飞行、超高飞行等原因

开出8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责令停止飞行

并依法对8名违法人员

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无人机应用场景日趋普及

越来越多爱好者借助无人机

航拍美景、记录生活

但需警惕的是

若罔顾法规随意放飞

极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面临行政处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均对“黑飞”作出明确规定

1认清“黑飞”,后果严重!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批准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无人机飞行活动,通常包括未取得空域使用许可、超出规定飞行范围、未遵守飞行报备程序等行为。
01未经实名登记飞行 ➜ 最高罚款2万元
《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必须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后果: 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02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 ➜ 最高罚款1万元,并没收设备
《条例》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及周边空域等八大类区域均为管制空域。

后果: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省适飞空域范围(来自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浙江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

w5.jpg

温州市适飞空域范围(来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

w6.jpg
03放任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飞行 ➜ 监护人受罚,最高5000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无人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无人机,且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后果: 根据《条例》第五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04新法补充 情节严重者 ➜ 可依法予以拘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规范飞行,记住这几点!

01必须先实名登记
所有民用无人机都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 完成实名登记。

登记平台: https://uom.caac.gov.cn

登记方式请点击:警方提醒:无人机飞手 赶紧实名登记和备案!
02必须明确空域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其余空域均为管制空域,严禁未经批准飞行。
image.jpg
03飞行前务必查询
飞行前请通过UOM平台或相关官方渠道,查询确认飞行区域是否属于适飞空域。

实名登记不遗漏

空域查询不马虎

规范飞行不任性

美丽温州值得记录

低空安全更需守护
广大网友如发现“黑飞”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

有序、美好的低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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