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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社局长金翎翼:伪造文书 程序违法 粗暴阻断维权之路 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尊敬的龚 剑 涧书记: 举报人:周海萍,中共党员(党龄38年),转业军人(服役14年),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工、高级技师;联系电话:13588913355 被举报人:金翎翼,系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县管干部。 一、举报事由: 本人因对单位认定的出生日期存在异议,于2025年7月2日依法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该局于2025年7月24日向我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但该文书落款时间竟写为2025年7月17日,明显存在倒签时间、程序造假的问题。此外,这份《不予受理通知书》既未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也未依法告知我任何救济途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涉嫌故意剥夺公民依法申诉的权利。 二、事实与依据: 1. 根据《关于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做好干部出生日期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39号),干部对出生日期认定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2.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五条,受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不予受理的,必须说明理由。 3. 永嘉县人社局不仅超期作出决定,更在文书时间上弄虚作假,且不说明理由、不告知救济渠道,已构成行政不作为、程序严重违法。 三、个人诉求: 我是一名为党和国家奉献了40多年的老党员、老军人,始终相信组织、相信法律。如今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时,却遭遇如此不公对待,这不仅是对我个人合法权益的践踏,更是对党纪国法严肃性的公然挑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在此,我恳请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介入调查,依法追究金翎翼同志及相关责任人员在行政履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责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重新受理我的申诉,切实维护党员的合法权利与尊严。 我相信公平正义不会缺席,也坚信组织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 举报人:周海萍 2026年元旦 特别声明:本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请求论坛管理员弘扬正义,切勿删帖!感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