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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数月维权 终获法院立案 2025年8月26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周海萍出生日期作出的单方认定,批准其退休。周海萍对此认定及退休决定不服,自2025年5月起,依法通过多种渠道逐级申请复核、申诉与行政复议,但其核心诉求始终未得到实质性回应,合法救济权利未能获得保障。 为维护自身权益,周海萍多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2025年10月28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此案。 据了解,周海萍自2025年5月起依法逐级维权,过程曲折,始终未获实体处理: · 用人单位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曾于2025年9月3日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 ·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7日、9月2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3日、9月28日)均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拒收材料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永嘉县人民政府两次告知“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 温州市人民政府告知“行政复议监督申请不予支持”; · 永嘉县人民法院此前两次出具《不符合起诉条件告知书》;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驳回起诉,指引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寻求救济; · 向浙江省人社厅领导信箱、省政府信访局反映,未获实质答复; · 县、市、省三级纪委监委均表示不属其管辖范围。 在当事人持续反映后,相关单位的态度出现反复: · 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推翻此前决定,于2025年9月8日、11月7日、11月25日多次出具《转其他法定途径告知书》,称已转内部处理,后又出具《其他法定途径答复书》指引“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亦改变此前决定,出具类似告知书后,最终在答复书中指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周海萍同志是一名拥有38年党龄的老党员、为国奉献多年的转业军人,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不仅关乎个人公平,也关系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对组织的信任。 我们期待并相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机关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此案,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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