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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给予李想、夏伟杰奖励的决定,旨在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
此次奖励决定依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作出。龙湾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想记三等功一次,给予夏伟杰嘉奖一次。
李想的英勇事迹发生在2024年11月14日凌晨2点多。当时,他驾车途经龙湾区天河街道永强大道130号附近,突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侵犯一名年轻女子。在这危急时刻,李想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前往制止犯罪行为。犯罪行为被制止后,他立即报警,并耐心安抚受惊的女子,为后续警方的处理和女子的情绪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夏伟杰同样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2024年4月28日15时许,龙湾区滨海六路瑞丰锦园1幢1单元202室突发火灾。夏伟杰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积极参与灭火行动。在灭火过程中,他不幸被火烧伤,伤势较为严重,头面颈、双手及双下肢均达到二 - 三级烫伤。但他无畏伤痛,始终坚守在灭火一线,为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此次对李想、夏伟杰的奖励,不仅是对他们个人英勇行为的肯定与褒奖,更是向全社会传递出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鼓励更多人在面对危险和困难时,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充满正气的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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