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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刘小珍,女,公民身份证号码:330324196701195068,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河一村中央街49号,手机:13777710593 被举报人:徐同坚,永嘉县岩头镇政府副镇长,分管旅游 被举报人:潘森鹏,永嘉县岩头镇人大主任 请求事项: 制止岩头镇违章建筑,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岩头镇政府副镇长徐同坚及人大主任潘森鹏。 事实与理由: 岩头镇违章建筑已经泛滥,有目共睹,其实与岩头镇政府主要领导纵容甚至支持违建有关,现将发生在岩头镇驻地若干违章建筑揭露于下: 一、中央街48号金碎顺小屋违章占道以被岩头镇拆除,现岩头镇政府副镇长徐同坚、人大主任潘森朋明目张胆支持其占用消防通道、不顾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二、岩头楠峰丽舍(原岩头食品站)改建违法,破坏古建风貌,植入现代旋转楼梯,与古镇格格不入。 三、岩头粮管所院内建造的6座违章建筑,岩头镇人民政府置之不理,村民多次举报及打市长热线都无结果。 四、以上几点违章建筑从2022年开始举报至今,岩头镇政府都没做出处理,岩头镇政府的办事效率低,我们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领导莅临基层督查办理。 岩头镇违章建筑,严重侵占消防通道,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划法》和《温州市楠溪江保护条例》,特此报告请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并处理岩头镇政府副镇长徐同坚的领导责任。 此致 举报人:刘小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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