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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生存之本,保障工资支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求。瑞安市人力社保局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欠薪行为,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构建“监察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今年以来,已对十余起恶意欠薪案件立案查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捍卫劳动者“劳有所得”的基本权利。
近期,我市鞋类制造行业欠薪风险集中显现,部分企业主甚至采取逃匿等恶劣手段逃避责任,导致群体性欠薪事件频发。本期专项曝光2起鞋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彰显我市对行业性欠薪问题的整治决心。请广大企业主引以为戒,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拒接电话玩“失联”,企业主难逃法律制裁
2023年12月,梅某新在瑞安市仙降街道成立瑞安某鞋业有限公司,后因经营不善,拖欠7名劳动者8个月工资共计248180元。欠薪发生后,工人至梅某新住处寻人发现已人去楼空。在调查期间,梅某新拒接电话、拒收微信,逃匿拒不配合处理,2025年4月10日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监察员释法: 本案中梅某新的行为已构成典型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梅某新不仅拖欠工资,还采取更换住所、拒接电话等方式逃避责任,其主观恶意明显。虽然涉案人数较少,但拖欠时间长达8个月,且完全拒绝配合调查,涉嫌触犯刑法。
案例二:欠薪百万引发群体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2022年5月,郑某在瑞安市莘塍街道成立瑞安某鞋业有限公司,后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自24年3月至25年3月拖欠89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49139元。因欠薪数额较大,引发多次群体性投诉。2025年4月期间,有近30名工人多次聚集政府办公场所讨要工资,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欠薪发生后,郑某采取逃匿等方式不配合瑞安市人力社保局调查,逃避支付劳动报酬。2025年6月11日,郑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瑞安市公安局实施拘留。
监察员释法: 郑某案具有三个典型违法特征:一是欠薪数额特别巨大,远超50万元的刑事立案标准;二是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三是采取逃匿方式拒不配合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造成劳动者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可能面临从重处罚。
恶意欠薪行为不仅侵害劳动者权益,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瑞安市人力社保局将持续联合司法机关强化执法,对欠薪行为“零容忍”,全力保障劳动者安“薪”。我们呼吁:“按时足额发工资,守法经营路更宽!”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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