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平阳县水头镇朱辉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纠纷,帮助受害人张某某追回财产损失65000元,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与道德警示课。
图文无关
案件详情
据了解,张某某与李某某系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某在与某KTV工作人员周某某建立不正当关系后,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84438.9元赠与周某某,其中包括转账及消费支出。这一行为不仅导致李某某经营的工厂倒闭,更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致使婚姻濒临破裂。
张某某认为该赠与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违背公序良俗,遂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随后被委派至水头镇朱辉调解室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周某某否认与李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辩称所收款项为“服务小费”,拒绝返还。调解员朱辉、叶彩珠、廖洪高组成调解小组,引导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在事实面前,周某某虽承认部分事实,但仅同意返还4万元,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多次向周某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及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同时,也向张某某说明周某某的经济状况,建议其从解决效率出发适当让步。最终,经多轮沟通,周某某同意返还65000元,张某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不仅是一起财产纠纷的顺利化解,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与道德警示。调解员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了“婚姻忠诚受法律保护,非正当所得不受法律保护”的明确信号。
朱辉调解室提醒公众: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共同财产不容一方擅自处分;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关系谋取利益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