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大永嘉县人民: 
 我是南城街道新芦村村民陈文武,身份证号码: 330324XXXXXXXX1450。9月17日,在村内操办母亲林青弟丧事时,南城街道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向我的家人告知丧事办理相关政策规定,并签订了《文明办丧告知(承诺)书》。
 
 南城街道殡改巡逻队管理人员、村干部虽向我的家人多次指正丧事办理现场存在的违规问题,但我的家人并未及时听进意见,还是按照农村旧有的习俗办理丧事,违反文明办丧有关条例并不配合殡办工作人员管理,以上大操大办丧事行为严重违反丧事简办规定,加重影响经济负担,损害社会风气,造成重大资源浪费。
 
 后经南城街道民政办的同志对我讲解了殡葬管理、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相关的政策规定,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以上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给南城街道殡葬管理工作抹了黑、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这里我郑重的向大家说声对不起,我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操办丧事,积极响应移风易俗新风尚,因为我的事情给南城街道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承诺,我会向周边的亲戚朋友宣传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提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也让大家以我的事情为戒做到丧事简办,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村民。
 
 检讨人:陈文武
 
 2025年9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