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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网友再次投诉平阳县第二中学疑似存在违规补课,他对平阳县教育局回复表示质疑并连同当地教育局一起举报。
尊敬的温州市教育局领导: 我要再次向您反映平阳县第二中学违规补课问题,以及我对平阳县教育局处理结果的严重质疑。
此前,我于7月10日通过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平阳县第二中学从7月9日起组织全校学生强制暑期补课,计划到7月19日结束,共11天,且补课前教师通知家长补课后收费,每天150元,11天合计1650元,由教师代收后转学校,不使用财政票据。
平阳县教育局于7月11日回复称,该校按规定放假,是应家长和学生要求开放校园供自习,仅提供后勤保障,不存在强制有偿补课行为。但我对该回复存在诸多质疑:
缺乏有效调査证据支撑:平阳县教育局在回复中未提及是否对学校进行实地调查,是否查看监控记录、学生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学生实际在校活动情况的资料。在没有充分调査核实的情况下,轻易认定学校不存在强制有偿补课行为,难以让人信服。
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所谓“应家长学生要求开放校园自习”并非事实,实际是学校以“暑期辅导”名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参与,且明确将参与情况与新学期表现挂钩;教师在家长群中明确通知“补课后收费1650元,由教师统一代收”,并非单纯提供后勤保障。我持有教师通知补课的文字记录、家长间关于强制参与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可随时提供,足以证明学校存在强制有偿补课行为。
鉴于平阳县教育局的处理结果未能解决实际问题,存在调査不深入、回复不合理的情况,现恳请温州市教育局能够介入调査,并明确以下诉求:
1.重新全面调査平阳县第二中学暑期组织学生在校活动的真实情况,包括查看学校监控、教师授课记录、学生签到记录等,核实是否存在强制有偿补课行为。
2,对平阳县教育局在此次事件外理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和方式进行调查,若在调查中发现平阳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失职、包庇等违规违纪行为,恳请将相关线索依法依规及时转交至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若查实学校存在违规补课收费行为,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补课,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平阳县各学校的监管,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4.请在调查处理完毕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我:是否已将平阳县教育局相关违规违纪线索转交纪委监委,以及具体的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和追责情况。
对此,平阳教育局再次做出回应,部分内容如下: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关于“平阳县第二中学违规补课”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査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我县普高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己经开始放假。但因暑假时间较长,部分学生感觉来校学习效率更高,应家长和学生的要求,暑假期间校园对所有学生开放,允许经家长同意和学校批准后的学生来校自习,学校只提供日常后勤保障,安排假期护校的行政人员进行巡视,不存在暑假期间强制有偿补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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