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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岁杨金龙揭露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假新闻大冤案(连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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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5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4岁杨金龙揭露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假新闻大冤案(连载6)

        永嘉瓯北新桥村大量安置房出售需要村民顶名,房价大涨时村民不守信用而官司不断,集体研究决定让村干部顶名,顶名费每套2万元村集体收取。该事被炒成特大假新闻说村官私分安置房。经行政干预、纪委介入,很快互证清白,法院也始终没法采信私分房之说,但为挽回脸面需要拿出行贿受贿证据作为台阶可以下来,于是涉案人谁也没扛住,在冰桶死人事件发生2个月之前本案完结……
        这是温州永远的耻辱。最最可悲的是,大众缺少逻辑推理,总是满足快意就好。以下肺腑之言,揭露真相,希望后人儆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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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想法与现实的差距
        2012年3月22日,21世纪经济导报在报道的过程中加进必要文辞修饰,写得波澜壮阔,不愧为大报社大记者,开篇就美得让人心碎:《温州村干部私分316套安置房调查:村长已双规》(本报记者 荆宝洁温州报道):
        伍涛(化名)的心情和温州的多雨的天气一样阴霾。
        眼看村里五幢高楼平地而起,离入住只有咫尺之遥,伍涛和一些村民却越发焦虑。一种情绪在小范围酝酿,村民们商量着是否要给工地停电,阻止项目最后完工。他们认为属于自己的权利被侵占了。
        这样的抗争持续了四年之久,但直到去年8月,事实的冰山一角才被揭开。沉浸在动车事故悲伤中的温州,被曝出村干部私分农民安置房,来自各方的媒体如潮水般涌入温州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
        温州市永嘉县政府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2011年9月份出示调查报告。不满的情绪并没有因为调查报告而平息,部分村民反而更加激动了。
        3月16日,本报记者从永嘉县纪委得到的最新消息称,主导安置房分配的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村长余乾寿已在今年3月初被双规。
        然而,569套安置房的分配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
        林才红告诉记者,接下来,村民们要改变起诉的思路,从起诉政府、村委会改为起诉购买安置房的个人。“无论是否是善意购买,也不应该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房子必须要回到村民手中,只有村民才有资格购买这些安置房。”
        若按上述21世纪经济导报所报道的北京大律师林才红说法则建不成房子,连安置房也没有。有三产返还七八亩地皮落实在较远的城市新区医院附近,指标也下了,设计图纸上的套间也被别人买了,因余乾寿被抓后一直烂尾至今未建,一直在长荒草。

        房开公司垫资条件是享有部分成本价套间。这样做也是为了防范将来不明真相的群众翻脸不认账,而使垫付资金打水漂,要明确所垫付的资金得益拿到哪些房号,可谓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事新桥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写了补充协议中。房开公司享有20%的安置房之说也站不住脚,若按此比例杨金龙远远不止享有43套。关于通过陈伟荣行贿的事还有两个漏洞:如果有利润平分的私下约定,余与王、杨私下分赃就可以,干嘛还用陈伟荣掺和?现金经过陈伟荣之手,为什么不截留一部分?雁过还拔毛呢。更离奇的是陈伟荣交代送钱给余乾寿时有两个证人跟着的,所谓的证人的供先说的是送18皮箱,后又说只有1皮箱,皮箱里面是什么也没看到,现场也没照相、录音。陈伟荣温州人,做馒头出身,16岁开始在上海跟余乾寿混码头,一直运道不好,没赚到什么,陈的哥哥郑某(双姓)临终时又把小兄弟托付于余乾寿,余便携带他做些自己承包工程的消防配套业务,让他赚一点。本项目上马,陈伟荣绕过余而说是余介绍过来的朋友,还背着自己哥哥是温州市纪委某办公室主任的牌头去跟杨金龙私签协议,按石板卵的说法其实好处给陈伟荣“夹淡吃”吃了。
        陈伟荣找杨金龙,大谈与余乾寿的关系,大吹自己哥哥市纪委三处主任的背景。2007年9月16日杨金龙与陈伟荣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建设新桥商贸大厦,投资各占50%,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由陈伟荣手写的。杨与陈口头约定年底(2007年)由杨投资供村购买本项目土地,年外(2008年)工程队进场的费用由陈投资;协议生效后各负其责,双方经济来往先用借条记账,待工程竣工统一结算,并按公司的收入情况进行分配。2008年初房产价格开始上涨,又因价格实惠,地段好,也特别好销售,和田房开在预售中很快有1000多万元收入,2008年3月14日陈伟荣以借款名义打借条取走“分红”款120万元。随后分三次计300万元注资到房开公司作为合伙投资款。后至2011年4月2日止陈伟荣共计借取11笔现金计1344.5667万元,向他指定的徐雅银行账户汇款150万元,合计1494.5667万元,扣除投资款300万元,尚在陈处1194.5667万元。原审法院判决认定陈伟荣这些钱转送给余乾寿,还拉了两个姓叶的作假见证。陈伟荣为了保自己,就按纪委、检察院的要求“坦白交代”。这样,杨金龙便背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罪名。杨认为与陈的资金预支分红,属往来正常,而钱到陈手陈怎么处置自己无法控制,说白了陈拿钱去做慈善、送人甚至扔掉自己都是无法控制的,而陈的口供只是一面之词,是个孤证,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就此认定行贿是错误的。
        陈伟荣的哥哥早已去世的事,杨金龙到2024年自己93岁时才知道,被陈伟荣骗惨了,原先说自己哥哥在温州市纪委三处当主任的话都是鬼话。
        一场横祸如何使一切美好的蓝图都成泡影,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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