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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与桥西村委会滥用职权导致村民权益受到到严重损失的控告材料控告人:郑庆雷,男,汉族,住址: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桥西北路81,联系电话:13626527791。 被控告人: 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金志敏、联系电话:0577-67455633授权委托代理人(机构)。菇溪河指挥部周成标、经办人:李业。
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
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嘉具桥头值桥兴路
注定代表人:陈贤峰 联系电话:0577-67455533
授权委托代理人(机构)1:永嘉具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桥头镇商二街72-73号
法定代老人:胡乔智:联系电话:0577-67458028
被控告人: 永嘉县桥头镇桥西村委会。请求事项:请求纪委领导督促桥头镇人民政府及桥西村委会严格落实相关补偿款,发放到村民手中,并依法公示。事实与理由:一、关于征用14.54亩土地的问题,实际征用原桥西村土地面积14.54亩,其中建设用地10.36亩、耕地0.88亩,协议补偿金额117.2万元,2020年1月19日已将协议补偿款117.2万元拨付到位。只是拔付在村委会,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中。二、关于征用原桥西村村民活动中心及周边土地的问题。征用房屋二层三间,一层二间,征用土地面积大约300多平方,实际上按照他们的说法老人活动中心全部被征用了,一共是200多万。我们村民都不知情。
三、关于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嘉县桥头镇沿溪城中村改造项目特殊用房被征收房屋总安置面积1109m ,合成本价一平米2600元计算,乙方应支付安置房价款计2883400元。 甲方应支付乙方补偿款总计一平米是5040元,总计支付2705960元。菇溪河道指挥部向原桥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补偿款270.596万元,村民也不知情。四、2021年5月20日原桥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没有同意征用方案,村委会私自将桥头老市场(永嘉县桥头镇桥西北路1号)作为新的村民活动中心安置点,没有拍卖,也没有公示,村民都不知情,只是听说拍卖400多万。五、关于39万余元款项的问题。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原桥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款 39.3971万元,虽然拔付在村委会,但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应当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包括村务决策、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重要信息。如果村委会不及时公布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村民有权要求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布。
上述情况事实,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恳请上级检察机关纪委,深入调查处理。
此致:
谨呈:
联系人: 郑庆雷
手机号码13626527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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