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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岁杨金龙揭露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假新闻大冤案(连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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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2 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4岁杨金龙揭露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假新闻大冤案(连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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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瓯北新桥村大量安置房出售需要村民顶名,房价大涨时村民不守信用而官司不断,集体研究决定让村干部顶名,顶名费每套2万元村集体收取。该事被炒成特大假新闻说村官私分安置房。经行政干预、纪委介入,很快互证清白,法院也始终没法采信私分房之说,但为挽回脸面需要拿出行贿受贿证据作为台阶可以下来,于是涉案人谁也没扛住,在冰桶死人事件发生2个月之前本案完结……
        这是温州永远的耻辱。最最可悲的是,大众缺少逻辑推理,总是满足快意就好。以下肺腑之言,揭露真相,希望后人儆醒。
 
一、谣言起于顶名
        现在百度百科仍有“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事件”条目,称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瓜分。每名村干部名下至少有10套以上安置房,其中前任村支书一人就有55套……更炸裂新闻亮点还有:独霸安置房,别拿村官不当干部。这是建国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10名村官瓜分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一个小小的村支部书记,九品都算不上,却能轻轻松松地拿到55套安置房。于是在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强力干预下永嘉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组对此展开调查……
        永嘉县江北街道(原瓯北镇)新桥村分江心涂和华涂两个自然村,地处瓯江北岸,江心屿正对面,地理位置绝佳,人称温州“浦东”,近年来,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大量土地被征用。政府低价征用村民土地,按政策返还三产土地10%的指标给村民。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不但寸土不让,连荒坦、填塞河道、水涨地都算征地面积,以致总征地面积比田亩册上多出上百亩,还坚持要更多的三产土地返回,以致最后全村三产返还土地达50多亩。全村220多户,1000多人。平均分配50亩宅基地每户都不止150㎡,乘个容积率,数字很吓人。村委会以三产返回指标土地面积从政府回购用于建造安置房,每亩约6-8万元,土地性质叫行政划拨;如果补交一大笔钱,每亩补到上百万元,就是土地经过评估以市场价格再优惠10%出让给村方,然后村民的安置房就成可在市场流通的商品房了,交易时不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了。这里说的土地出让金俗称纳税,纯粹安置房交易每套需交20万元左右,这样算来高价买地还是非常合算的。政府有了这种高价卖地的操作其土地性质美其名曰协议出让。于是村集体大量安置房过剩,为了变现,开始资本运作开发,大量安置房要卖给外人。
        理论上议价安置房买卖可以让村民顶名以规避政策限制,结果村民不守信用,都以打官司告终。面对300多套需要顶名的房子,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统一由10个村干部顶名,毕竟村干部都是有身分的人,还是要点碧莲的,每套2万元顶名费由村集体收取,还去公证处公证之后当场由村出纳开票收入村集体账户。这样操作购房者放心,房子销售量迅速大幅提高。村干部顶名共计316套,其中支部书记葛彩华一家顶了55套(两个儿、两个儿媳妇一起顶名,即分开签字过户给外来购房户),支部委员林成龙50套,村委会委员胡佐永24套,村委会主任余乾寿13套,村委会委员唐福新15套,委员胡国强2套,会计(统计)余臣德39套,出纳余承昭32套,村办公胡文西46套,村办公余云恩40套。10个村干部顶名,不拿一分钱,最后村委会象征性地拿出一条中华香烟给大家分了,同志们辛苦啦。这种顶名模式看似人畜无害,世界大同,其实扭曲的人性很快就把顶名的概念扭曲成干部瓜分私有的概念了,铸就一起人人口诛笔伐的“300套房子18个亿被村干部私分”惊天冤案。
(内容及时复制以防删,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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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2 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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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安置房变身"腐败罪证":温州十年冤案背后的罗生门与法治困局

——一场因顶名卖房引发的舆论风暴,揭开基层治理的信任裂痕与法治困境

前言: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罪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中的警世之言,在温州永嘉县新桥村安置房事件中显得尤为沉重。2011年那场席卷网络的"村官私分18亿安置房"舆论风暴,十年后经94岁杨金龙老人披露真相,才让这起"全民审判"的冤案逐渐褪去迷雾。当舆论狂欢化作历史尘埃,我们不得不追问:在信息洪流中,真相为何如此脆弱?基层治理的信任基石又该如何重建?

一、谣言裂变:从顶名卖房到世纪贪腐的舆论异变

新桥村曾被称为温州"浦东",绝佳的地理位置让三产安置房成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面对300余套待售安置房,村民代表大会做出"村干部顶名+公证收费"的决策,每套2万元顶名费入村集体账户的操作,本是规避政策限制的无奈之举。然而,当"村支书名下55套房"的消息被贴上"贪污18亿"的标签,在网络平台迅速裂变,瞬间点燃公众对基层腐败的怒火。这场舆论风暴中,真相被抛诸脑后,"标题党"式的传播让每个转发者都成为谣言的助推器。

二、调查困局:真相浮出水面后的"骑虎难下"

纪委介入后的调查很快证实"私分说"子虚乌有,法院也始终无法采信关键证据。但面对已被点燃的舆论怒火,为给事件"体面收场",调查方向转向寻找行贿受贿线索。这种"为结论找证据"的办案逻辑,最终导致涉案人员在压力下屈打成招。正如杨金龙所言:"当真相挡不住舆论的车轮,法治就成了最无辜的牺牲品。"这种荒诞的结局,折射出基层治理在舆论压力下的治理困境。

三、信任坍塌:基层治理中的"塔西佗陷阱"

事件背后,暴露出更深层的社会信任危机。村民对村干部的天然质疑,公众对基层腐败的刻板印象,媒体追求流量的本能冲动,共同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舆论大网。当真相被淹没在情绪宣泄中,基层治理的公信力也在一次次"反转新闻"中逐渐消解。这不禁让人想起《论语》中"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的告诫——缺乏了解的质疑,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生态。

四、破局之路:重建基层治理的信任基石

十年后的今天,新桥村安置房事件仍在百度百科留有"罪证",这既是对当事人的不公,也是对社会法治的警示。重建信任,需要透明公开的信息机制,需要理性客观的舆论环境,更需要法治精神的刚性守护。正如杨金龙老人所言:"真相或许会迟到,但正义不应缺席。"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学会用理性思考代替情绪宣泄,用法治思维代替舆论审判,基层治理才能真正走出信任困境。

结语:在理性与法治中,寻找真相的栖息地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孔子两千年前的教诲,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更显珍贵。温州安置房冤案的教训告诉我们:真相需要时间沉淀,正义需要法治护航。当我们在网络世界中快意转发时,或许应该多一份冷静思考;当舆论风暴来袭时,更需要法律的定力与理性的坚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下一个"罗生门"的上演,让基层治理在信任的土壤中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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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3 1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94岁的杨金龙难咽这口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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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3 1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置房分配方案经永嘉县瓯北镇政府书面签字同意的,新闻却迅速发酵。新闻毫无事实依据,完全颠倒黑白,最终法院也没有采信新闻媒体半点内容,新闻却是本案诱因。新闻牵着政府的鼻子走,政府牵着司法部门的鼻子走。本案是新闻的一个癌变。杨金龙以及以余乾寿为首的新桥村十位村干部等人便成强权轮番碾压的受害者。
 
2013年3月28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出台。检察院“查明”:“……在被告人余乾寿的帮助下,经新桥村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决定由昌泰房开公司、和田房开公司代建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并由被告人余乾寿代表村委会跟两家房开公司签订代建协议,约定两家公司收取总造价额的3%做为代建费并以此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开发建设手续,同时规定两家公司以成本价享有109套代建安置房,其中昌泰房开公司获得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共66套,和田房开公司获得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43套。签订协议后,被告人余乾寿为掩人耳目,授意其朋友被告人陈伟荣替其出面……多次到被告人杨金龙处拿取投资‘分红’……从被告人杨金龙处分八次拿走‘分红’共计人民币1044.5677万元。”其实当时并没有多家公司有意向代建该项目,只因千万元以上的垫资硬性条件限制,连地皮购买都由房开公司垫资,光3%代建费根本没人接盘。
房市经历2008-2009年低迷之后房价大涨,瓯北镇新桥村有村民心理更不平衡,欲重新洗牌分得一份羹,筹措几百万元巨资由柯某、胡某两人进京告状,居然引来一些大报记者。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大批记者涌来,顺便采访那些江北街道新桥村主张“还我土地”的访民,便有了“温州私分安置房事件”大量不实报道。随后浙江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推波助澜,达到高潮。官方面对记者有“这个安置房绝不等同于政策保障性安置房,也区别于城镇拆迁安置房”的模糊解释。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没有高价卖地,没有容积率提高,没有资本运作,纯粹按低地价、建筑成本建造安置房,一户一宅严格控制安置房的数量,就没有所谓的“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事件”!
促成本冤案还有两个条件,一是村民对村官之恨,二是得罪权贵。安置房首付70万元定得太高,失去大赚机会的村民普遍有怨言。这期间县里、镇里有些权贵口头向余乾寿要房的,余随口答应:“可以,新桥大厦某某号房给你,先拿70万来。”有些权贵想得到更多的实惠甚至希望白拿,交款犹豫不决,余便把房子给了别人,而曾经指定的房子一转手,房产中介加价一百多万元出售。镇里陈某,县里陈某、徐某等领导干部因得不到房子而失去一次上百万元大发财的机会,便对余怀恨在心。有些权贵也误以为余等村官拥有许多房产,可以随便送人,或者村集体抽出部分房产专门打点当地权贵的,这彻底勾起了某些权贵的贪欲。有几个权贵一心想白拿房子,也因此一直恨余,余因此埋下祸根。特别是得罪陈某,他升迁成县里大员,后带队来找余乾寿的麻烦,余后悔说早知道他官升得恁大,我自己出钱买也要买一套给他。
新闻很快见真章。2011年8月15日广州日报刊发《温州300安置房疑被干部私分 村支书独吞55套》的报道,同日央视网作了转载。紧接着第二天,中国新闻网转载钱江晚报报道《温州569套安置房被干部私分,前任村支书独占55套》,浙江在线新闻网站转载。大大小小各类媒体似乎找到一个宣泄口,痛打落水狗一样争相报道。
其实村里除了土地指标什么也没有,土地出让金及市政设施配套费、地上物处理及青苗补偿、住宅和商场建筑工程费用等,房开公司垫资,村方不拿一分钱平地起高楼,全部收益出自“安置房”变现。经过谈判,实际上巨额垫资者都享有套间成本价做交易,不玩虚的,补充协议直接一对一写明房号。建筑费用包括材料混凝土、铝合金窗等都以房子抵账。这是一种以物换货币的交易,跟村方卖了房子然后拿钱还债即币币交易是一样的;只是前者赌性大,因为房子拿在手上有涨跌;而对村方来说,那是一种早日变现、化解风险的正确做法。只因房价涨得快,许多人心理不平衡、不淡定了;如果房价跌了,拿房的人房子砸在手里卖不出去,即投资失败,就平安无事。媒体人善于玩噱头,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全然不顾文章对别人伤害有多大。2011年8月16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发表时评《独霸安置房,别拿村官不当干部》。2011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半月谈网转光明网:《私分300套安置房的村干部胃口好大》。2011年8月20日新京报客户端转载中新网文章,调查比较深入、详细:《温州村干部私分安置房续:官方称涉及隐私不公开》。针对中新网这个调查结果,2011年08月21日新京报似乎捕捉到一个亮点:《“隐私权”不是遮羞布》。所有报道,只有新华社张和平说了一句关于垫资的公道话。
从此以后,纪委介入,叫余乾寿谈话大约50次,检察院叫他去谈话也有几十次。总之进去出来,进去出来,有时候问的事简单,时间短,问几句就回来。
什么挂靠、顶名,显然不是媒体人想要的,也不是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想要的。查来查去,新桥村民村主任余乾寿、村支部书记葛彩华曾各获以成本价购买一套房的“奖励”浮出水面。有人说他们村干部当了廿几年了,村里开发弄来房子指标也多,每户人家都有一套房子分了,村民代表大会开起说他们辛苦了,各给一套成本价套间。余乾寿得新桥大厦3001号,顶层的那一套,面积220㎡,成本价60万元,最后纪委2011年查出以后叫他补交120万元。葛彩华则得28楼的成本价套间一套。
按比例推算220㎡60万元已高于140㎡成本价35万元的价格,永嘉县检察院起诉书则认为“当时新桥大厦30楼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178000元”。如果当时60万元投在别处,在别处买房,也可大赚一笔,但评估却以眼下市场价,显然不合理。后余乾寿以8900元/㎡,即195.8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他人,扣除成本价及补交金额,实际最终得利:195.8-60-120=15.8万元。这似乎是一个新闻眼,一个新的切入点。2011年09月21日新华网又发文报道:《温州村官私分安置房续:两村官退还410万元》
某电视13台“九点法庭”天天放,利比亚卡扎菲事件放完了就是温州私分安置房事件节目,全世界都知道温州有班最贪村干部,说余乾寿是全国最牛最贪的村长。电视里配有一幅漫画,把他的肚子画得很大很大,水不断往外喷射。于是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信访件上签字“从严处理”,还把县长、县委书记、检察长等叫去开专题会议。
综上,本冤案形成大致脉络是这样的:新闻发酵后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批示强力干预,永嘉县政府为了交作业、平息舆情去调查,政府交给法院,法院不那样判政府不满意又要重新搞,为了迎合政府,余乾寿、杨金龙、阿西、胡文西、余臣德等都成牺牲品。简单说就是顶名引起谣言,房产暴涨引燃权贵的贪欲,村民心理不平衡,村民、权贵利用谣言打压村官和投资建设者泄愤。
        私分安置房不成立,如找个台阶下来收场呢?只能逼供挖一挖行hui受hui,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内容及时复制以防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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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4 2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私分不实挖行hui
        2012年3月1日余乾寿被纪委抓走。后来据余乾寿透露,“2012年3月2日纪委动真格整我的,其实2011年有关信访我的事,说安置房那么多,一百多套等,纪委都查得很清楚了。纪委、检察院、法院、政府等5个部门成立一个综合工作队,驻扎在人人大酒店里整了半年,把我村村民代表、各户都问了,查来查去600套房子都是零清的。有一套房子我贪了便宜……纪委和检察院说我这套房子是贪污,累计2900万元,说杨金龙、王启政通过陈伟荣虚假合作分红转送赃款给我,其实是没有的,逼打成招的。”
        余乾寿起先坐纪委里32天零口供。凳子30公分高、30公分宽(此处略去665字)
       …………
        余乾寿绰号石板卵,喻又滑又硬,从县机关到乡村旮旯,男女老少都亲切地叫他阿卵。面对老江湖石板卵,一些常规手段也使尽了,于是就“赖歪整”整起来了,把他的老婆关起来,他大女儿在上海的也抓来了,头发、衣服特征都给他说了,都对上号的。还想去抓他第三个女儿。他小女儿结婚才一年,她家是集团公司,她当出纳的,声称把她家账搬来查一查。这时候石板卵崩溃了,说要我认多少我就认多少,这以后别再整了。认什么呢?那些认罪的细节石板卵都会背了,照说就是。但讲起都要对牢,之前天天说2000多万,几只皮箱,对不住没用的,还是走不出纪委房间。没法,他只好照他们的意思认了2900多万元。
余乾寿读过一年书之后发生文化大革命就辍学了,那年他12岁。14岁开始跟温州知名拳师学南拳,很快小有名气,可以当一些大人物的保镖。曾去上海,在码头退轮船票(黄牛票贩子)。刚成年娶妻,夫妻俩进工厂做工。文革时入“反逆联”跟苏林参加两派武斗。后来黄牛背、贩卖手表都干过。办两个碾米厂,芦桥一个,村里办一个。做螺丝,汽配厂、减速机厂的业务都接,管电承包。两派武斗输了以后去上海,后来造房子搞建筑,民房几间的都包些搞搞,如安置房第一批、第二批承包,叫村民顶名转卖,顶名售房可能是石板卵的一大发明。那种单间到顶的四层楼民房,一间造价20万元,单间就赚5万元。华光观附近房子14万元一间,大都是他承包建造的。
        在他自己的几亩地上建了几间房子,圈了围墙,又在围墙内造了简易厂房仓库,办了合法的产权证,然后以几百万元高价卖给7个人,真是大发了。
        2001年去上海炒房。瓯北镇政府里的人被他带出去炒房的也有好几个,都发大财。与吴志泽(报喜鸟集体老板)一起办过纽扣厂。在温州市区买了两套房子,曼哈顿一套,信河街一座老屋,都是原始资本积累的结果,不是受hui所得钱财买的。之前曾当过两届北京市温州商会的常务副会长,与高层屡有接触。要当北京市温州商会的常务副会长一要有经济实力,二要有不菲的真金白银奉献搞慈善公益。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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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6 0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板卵在纪委里坐了73天后去检察院。他下了很大的决心,打算去检察院马上就反供,没想到检察院楼下隐隐静静太平间一样,阴森森地有股凉风裹着湿气扑面而来,里面一张桌,一条凳,坐的凳哪个样子呢,看了毛孔都乍了,全身起鸡皮疙瘩。极目远视,看不清在迷散的浓雾中幽灵般移动的物体。这种墨黑肸蚃的环境中,他感觉从纪委的金鱼缸里出来进入另一个金鱼缸。检察院这张凳坐起有一米多高,就有以前清水埠那个跛脚坐着卖轮船票的椅子那么高,双脚不能着地,坐在上面会旋转晃动好像孙悟空半空腾云一样,凳边缘栏杆只有一盲拃(大拇指指尖到食指指尖的距离)高。坐上去谁会受得了?一不小心会摔下来,会捣死的。他们可不管。问他犯罪的事,他说没有。检察院的人说好,你说没有,没关系,回纪委里去。余乾寿暗暗叫苦,TMD纪委里走都走不出来,还有倒弄回去?他只好说好好好,照你那样讲来,也那样签字画押给办了。认了以后他到看守所里,又想反供,可是那么多时间关了脑也昏了,照样认了。
        那么,你贪去的2900万元放在哪里?他说放在自己家储藏室里。那老婆知道吗?他说老婆不知道,老婆是做家务、外面打打麻将的人,她不管这些闲事的,其他家人也都不知道。石板卵一边这样回话,一边脑子迅速打转,只能硬编了。正好案发那个光景,他在温州买了两套房子,曼哈顿小区一套,信河街一座老屋。钞票要对牢,只能说谎,只能把公检法想要的口供先认下来。他说曼哈顿小区的楼房买了500万元,信河街买了500万元,这样1000万元。有1000万送给村民,选举时村民需要1000万元分。其实村民一分钱也没分,还有个800万元说是女儿结婚买车买什么东西,没了。这样数字被对了起来。纪委里的人也快活,笑着说主要是都要对得起头。他说了之后也非常纠结,多次想推翻,并做了种种考虑,现在马上推翻,还是以后适当的时候推翻?
正式逮捕后约20天,余乾寿才意识到结果问题严重,啊天哪,会死啦,肏你奶奶的怎么都认成恁样子啦?脑子不行了,不晓得了,稍微清醒一点想马上反供,可是已经逮捕了。这时他听狱友说,原来纪委口供不算数的,看守所的口供签字认罪才是致命的。也就是说,他如果在看守所里当场翻供会有用,法院的证据是看守所里来的,纪委里的没用的。
        本来余乾寿所招供的还是一对一的孤证,尽管新闻炒得很猛,政府部门打击的力度也大,村官私分几百套安置房的说法也经不起推敲而渐渐明朗化,又没有更有力的证据,难以定罪结案。于是有关部门又一次“赖歪整”整起来,把王某搭进去。王某不知就里,竟供认别的案件现金折房价给村干部的事(后来法院居然都写进本案判决书),然后给王某做了一个局,让陈伟荣走到前台来,说是余乾寿派他假意与杨金龙合作拿钱的。陈伟荣为了自保,什么都照认不误,很合司法部门的意。杨金龙被叫进去后也就说什么认什么了,因为他受不了那个强度。杨金龙1949年参加工作的老革命,曾经当了十几年的派出所所长,也是个半辈子带枪的人,可是在纪委和检察双重压力下当天就崩溃了。
        还有个建筑承包商阿西,被抓到纪委里说他是标,要他坦白给余乾寿多少钱,如果坦白了马上让他回去,不坦白就关起来。他手下建筑工人6000人,工程很多,有瓯北、上塘、桥头、黄田等地的,他要是被抓进去实在解不开,会乱套的。别人关里面关两个钟头,甚至关几天也还不打紧,他可不行。为了保自己,他当下坐办公桌前就“坦白交代”了。他是市人大代表,叫厉育平签个字,不要关,说他态度好。至于说送给余乾寿500万元,怎么送?便编造说是宾馆里有个陌生人过来领的,陌生人是贵州的,电话号码也没有。结果所谓的贵州人下家谈话都没有谈,检察院对阿西谈话也没谈,开庭也没来举证,就给余乾寿定了。为阿西的事余乾寿被纪委里多关一个礼拜,余说自己确实没拿,最后也只得认,受不了,不认走不出来,就说有有有。后来检察院《起诉书》上却只说个不确定的荒数:从阿西处获得好处费至少400万元。
 
        胡文西老村长与余乾寿同时被抓。胡文西、余乾寿被抓6个月后村里余臣德被抓。余臣德被抓时身上有几千元现金,得知是温州检察院的人来找他,他认为自己心底坦荡,以为只是一次简单询问,去去就会回来的,于是他摸出现金放家里,口袋里剩70元零钱,打算用于晚上温州回来打车付费。也不打算带手机,放在三楼懒得上楼拿,估计去去就来。检察院的人要手机,只好上三楼拿,手机被检察院的人当场收了。被抓到温州,被带到一个暗室,搞得晕头转向,也不知是地下室还是楼层里,只见强烈灯光照射。他被坐在一张高椅上,脚不着地,会旋转的,坐上面摇摇欲坠,灯光顶着面门。他是六十花甲的人,脚又残疾,哪受得了这个阵仗?开始询问,听口气似乎罪行不轻,余臣德一下子也蒙圈了。问来问去也没有说出他们想要的东西。耗了很长时间,早过了吃饭的钟点,也不觉得饿。有人递给他一个大肉包,他闻了一下臭的,吃不下,放回去,但觉得人家也是花钱买的,于是拿出20元给那个给肉包子的人,心想给了20元口袋里还剩50元,还够打车费回家,未曾想进去了一时就出不来了。经过一夜审问,面皮都被强灯光照焦了,一般人真的受不了,他被带到永嘉县看守所,接受漫长的审讯和折磨。检察院的人几乎天天来,拿张写好的认罪的纸让他签字,执法视频都紧紧跟进,他常常气得撕掉那张纸。有人哄他,只要签字就可以放他回家。终于有一天他未戴老花眼镜未看清写的是什么的情况下签下他的大名,于是第二天转为逮捕。
        法院开庭时检察院女检察官滕某宣读起诉书,诉他受hui罪判7—10年刑,职务侵占罪3—10年刑。余臣德当庭破口大骂,杨金龙一个套间卖给我,总价90多万元,我按期最早交足70万元,没有受hui;再说我是受聘当会计,因账务统一镇政府代理,归镇政府管,我只当统计,连村委员都不是,没有权力,我与杨金龙不认识。一个没有权势的人跟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陌生人怎么就受hui了呢?关键是房款我照交,比别人交得都积极。要是政府耍赖搞什么评估,把涨价算我头上那太不像话了,因为这笔钱要是买别处的房产同样也涨价,所以我的受hui不成立。我是受聘人员,村里给我补贴,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凉饮费等等4年共6万元,是天经地义的,村两委商量决定的。滕某说你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这一说余臣德更气,那么你个稠毛囡儿年终奖金有没有?你们奖金有没有经过县人大代表会通过?一通脏话后直言以后如果落入我手把你的头拧下来。滕当庭哭了。胡姓法官出来打圆场,说她的起诉书这样说,我这里不一定按起诉书判,还有我的,我会实事求是的,你不要急。
        无论余臣德怎么辩解自己先后交了70万元的房款,检察院就是认定只交40万元成本价,认定受hui。案件到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建国法官通过视频提审永嘉看守所的余臣德。余臣德诉说种种理由,并说你可以调执法视频看,你们执法审问不是每次都有视频吗?最后刘法官说,你这些话说得太迟了,要早说。后来对房子还是装模作样地评估,不过认为余臣德说的涨价理论有一定道理,就按当时房价评估,认定受hui金额,总算下降了许多评估房价,量刑也相对轻了些。
        关于以成本价向七个村委会成员的事,详情下回列表说明,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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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6 1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帖不容易啊,皿感瓷太多审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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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7 1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温州村官私分安置房假新闻大冤案(连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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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28 1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场荒唐闹剧,大多吃瓜群众还都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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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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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想法与现实的差距
        2012年3月22日,21世纪经济导报在报道的过程中加进必要文辞修饰,写得波澜壮阔,不愧为大报社大记者,开篇就美得让人心碎:《温州村干部私分316套安置房调查:村长已双规》(本报记者 荆宝洁温州报道):
        伍涛(化名)的心情和温州的多雨的天气一样阴霾。
        眼看村里五幢高楼平地而起,离入住只有咫尺之遥,伍涛和一些村民却越发焦虑。一种情绪在小范围酝酿,村民们商量着是否要给工地停电,阻止项目最后完工。他们认为属于自己的权利被侵占了。
        这样的抗争持续了四年之久,但直到去年8月,事实的冰山一角才被揭开。沉浸在动车事故悲伤中的温州,被曝出村干部私分农民安置房,来自各方的媒体如潮水般涌入温州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
        温州市永嘉县政府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2011年9月份出示调查报告。不满的情绪并没有因为调查报告而平息,部分村民反而更加激动了。
        3月16日,本报记者从永嘉县纪委得到的最新消息称,主导安置房分配的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村长余乾寿已在今年3月初被双规。
        然而,569套安置房的分配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
        林才红告诉记者,接下来,村民们要改变起诉的思路,从起诉政府、村委会改为起诉购买安置房的个人。“无论是否是善意购买,也不应该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房子必须要回到村民手中,只有村民才有资格购买这些安置房。”
        若按上述21世纪经济导报所报道的北京大律师林才红说法则建不成房子,连安置房也没有。有三产返还七八亩地皮落实在较远的城市新区医院附近,指标也下了,设计图纸上的套间也被别人买了,因余乾寿被抓后一直烂尾至今未建,一直在长荒草。

        房开公司垫资条件是享有部分成本价套间。这样做也是为了防范将来不明真相的群众翻脸不认账,而使垫付资金打水漂,要明确所垫付的资金得益拿到哪些房号,可谓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事新桥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写了补充协议中。房开公司享有20%的安置房之说也站不住脚,若按此比例杨金龙远远不止享有43套。关于通过陈伟荣行贿的事还有两个漏洞:如果有利润平分的私下约定,余与王、杨私下分赃就可以,干嘛还用陈伟荣掺和?现金经过陈伟荣之手,为什么不截留一部分?雁过还拔毛呢。更离奇的是陈伟荣交代送钱给余乾寿时有两个证人跟着的,所谓的证人的供先说的是送18皮箱,后又说只有1皮箱,皮箱里面是什么也没看到,现场也没照相、录音。陈伟荣温州人,做馒头出身,16岁开始在上海跟余乾寿混码头,一直运道不好,没赚到什么,陈的哥哥郑某(双姓)临终时又把小兄弟托付于余乾寿,余便携带他做些自己承包工程的消防配套业务,让他赚一点。本项目上马,陈伟荣绕过余而说是余介绍过来的朋友,还背着自己哥哥是温州市纪委某办公室主任的牌头去跟杨金龙私签协议,按石板卵的说法其实好处给陈伟荣“夹淡吃”吃了。
        陈伟荣找杨金龙,大谈与余乾寿的关系,大吹自己哥哥市纪委三处主任的背景。2007年9月16日杨金龙与陈伟荣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建设新桥商贸大厦,投资各占50%,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由陈伟荣手写的。杨与陈口头约定年底(2007年)由杨投资供村购买本项目土地,年外(2008年)工程队进场的费用由陈投资;协议生效后各负其责,双方经济来往先用借条记账,待工程竣工统一结算,并按公司的收入情况进行分配。2008年初房产价格开始上涨,又因价格实惠,地段好,也特别好销售,和田房开在预售中很快有1000多万元收入,2008年3月14日陈伟荣以借款名义打借条取走“分红”款120万元。随后分三次计300万元注资到房开公司作为合伙投资款。后至2011年4月2日止陈伟荣共计借取11笔现金计1344.5667万元,向他指定的徐雅银行账户汇款150万元,合计1494.5667万元,扣除投资款300万元,尚在陈处1194.5667万元。原审法院判决认定陈伟荣这些钱转送给余乾寿,还拉了两个姓叶的作假见证。陈伟荣为了保自己,就按纪委、检察院的要求“坦白交代”。这样,杨金龙便背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罪名。杨认为与陈的资金预支分红,属往来正常,而钱到陈手陈怎么处置自己无法控制,说白了陈拿钱去做慈善、送人甚至扔掉自己都是无法控制的,而陈的口供只是一面之词,是个孤证,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就此认定行贿是错误的。
        陈伟荣的哥哥早已去世的事,杨金龙到2024年自己93岁时才知道,被陈伟荣骗惨了,原先说自己哥哥在温州市纪委三处当主任的话都是鬼话。
        一场横祸如何使一切美好的蓝图都成泡影,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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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天道损有余补不足
        杨金龙1949年参加工作,他先后担任永嘉县公安局战士、民警、派出所所长等。工作期间,因查处国民党潜伏下来的少校特务,温州地区公安处给予立四等功;也因工作积极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了十几年的派出所所长。1970年到乡镇基层从事农村改革建设,1977年在沙头响山村成功实现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打赢粮食翻身仗,是继永嘉县县委副书记李云河在燎原农业生产合作社责任制包产到户试点之后第二位中国农村改革先锋。后任中共沙头宣传委员、区委副书记、永临区区委副书记。1984年退二线。同年4月,永嘉县委调他任永嘉瓷厂厂长。到任后,他推行按件计酬、改革分配制度,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短短20个月,就把永嘉瓷厂这个负债90.7万元、濒临倒闭的企业,变成实现产值320万元、创税利80万元的优秀企业。1985年12月,县政府调他去筹建啤酒厂。经各方共同努力,3年以3000万元投资建成年产5000吨的啤酒厂,较原计划5年投资5000万元节省了2000万元,时间缩短2年,县政府给他发嘉奖令。1989年5月,永嘉瓷厂又处在停产状态。县政府再调他兼任永嘉瓷厂厂长。他推行技术改造,使瓷厂年产值达620万元,年创税利114.4万元。他也因此被评为1990年度温州市技术革新活动突出先进个人,并在1989、1990、199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1年同时被评为优秀厂长。其妻子陈淑玉参加工商银行有奖储蓄得特等奖得市区套间壹套,折价领取15万元,并以此资金支持堂弟陈晓明成立光明城市信用社,为以后投资房地产打下坚实的基础。1992年3月2日,年满60周岁的杨金龙退休。退休后供他职于楠江集团,当集团顾问,并入股20%成功开发楠江大厦。2001年10月,他与永嘉县瓯北镇河田村委员会成立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任法人代表。从此,开启了他负责筹资金搞建设、河田村负责供地办手续的合作模式。2007年代建新桥商贸大厦,为新桥村无息垫付启动资金1120万元,项目取得成功。2009年他去老家大若岩镇,与藤溪、田垟、蒋山等七个村达成协议承包胜利林场5000亩山地开发建设永嘉县五星潭森林公园旅游度假胜景;在蒋山村沿楠溪江边流转滩林地9亩进行培土,欲建文化长廊,用山水连成一片,沿楠溪江连接藤溪溪流两岸三村建成300—500亩花香果甜,集公园、田园、花园三位一体的人间乐园,还要设立农副产品深加工厂一个,康养示范城一座,解决山区田少劳力多的困境。一幅美丽的蓝图正要实现,却因“2011年温州私分安置房事件”遭陷害而一切皆成泡影。

        本案初审判余乾寿有期徒刑13年,杨金龙有期徒刑3年。其他村干部另案处理,最终判处有期徒刑:胡文西8年,余臣德、胡国强、余承昭(出纳)各5年8个月,林成龙、唐福新、胡佐永各5年1个月。全部退出4年补贴。葛彩华、余云恩在逃。余乾寿、杨金龙等坚持上诉,认为司法机关自始至终贯穿着“有罪推定”的办案思路。温州市中院判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原判单位确有错误”,发回重审。要重新判,要新的证据,最后没有新的证据又“赖歪整”整起来了。检察院与余乾寿关系较好的个别人透露,如果把你这四年三关里面判不了,几个经办人肯定要处理,他的律师也印证了这个说法。
        杨金龙开始走上漫长的申诉之路,一直喊冤,结果2024年他93岁的时候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要求退还85岁前已领养老金246398.93元。看来长寿有风险。
坐了十年牢后,提前假释在家的余乾寿声称根本没有拿陈伟荣的钱,本案自始至终是一场政治迫害,是天大的冤案。
        按余乾寿的说法,其实当时再熬两个月就没有关系,就可以出来的。两个月后市里有个人捺在冰桶冰水里闷死,死了之后永嘉也就不整人了。余乾寿假释出来后,要找阿西和陈等人要钱:“你说送我多少多少钱,钱在哪儿?拿来呀!”找到陈,向他要那些杨金龙那里转送的现金和徐雅银行账户汇款150万元,陈说自己的钱都放温州战友那儿投资的,战友判8年,钞票也亏了十几个亿,钱也亏光了;他自己心脏搭支架,膀胱搭支架,膀胱搭支架还流血;老婆坐轮椅,真的没钱了。问起当年在纪委里都认了什么,他说纪委里要吓唬说他们整就整村长的,你如果不说送钱给村长,几千万元都叫你退,判个20来年;如果你把村长说了,你们虽是朋友,我把他判个20多年,或判无期,他出来80多岁还什么朋友不朋友的都完了,人都死了还什么朋友?这听起来也对的。
        阿西破产了,在临时棚下淋雨晒太阳干活,吃食堂饭,睡睡丐儿铺,欠款二三个亿。别问他要钱还好,问他要还要救济他一些。另外,村里原先告余乾寿,与他争权夺利的政治对手现在也混得很惨,双方见面总是互相挖苦讥讽一番。
总体上说,原先新桥村代建项目是成功的,首先为村里创造大笔财富,每家有套间,困难户、女儿户以及残疾人家庭都得到特别的照顾,村集体几亿元的利润,商贸大厦底层大商场安排大量劳动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又解决了失地农民就业,村民福利也很好,使全村农民过上富裕生活。石板卵曾有把新桥村打造成第二个华西村的想法,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没有如果,即使重新给他一个如果,房地产辉煌时代也已经过去,已风光不再,村民再也享受不到石板卵时代的高福利了。当时每个村民每年分1万元,有一年每人分2万元,后来所放的福利基本也是他在任时赚的;老人工资1000元/月,现在减了只有400元/月。当时每年还出国旅游,日本、马来西亚、台湾、澳门、香港、新加坡都游了。以前有60岁以上两夫妻老人,一个人2万元,2个人4万元,工资一人1000元/月,两个人一年也是2万多元,外国走一走,走的人白走,不走的人给6000元,1万多元拿回来,这样两夫妻一年可拿到7万多,有些老人他们一世都没见过那么多钱。现在村集体经济也垮掉,而且一个让全村腾飞的机会也永远失去了。现在就算重头再来,大形势、大环境已不行了。
    就此搁笔。该说都说,不亦快哉!真相仅供改革者参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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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事?文长,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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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8 14: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任干部管一任的事,都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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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板卵的故事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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