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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药店!老板在平阳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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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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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年来,一种名为“氢溴酸右美沙芬”的止咳药在某些未成年人中流行。据了解,这是一种处方药,未成年人滥用会成瘾。一些不法商家却打着“日常用药”旗号违规售卖甚至教唆买家“一次嗑半盒更嗨”。殊不知,这种“生意”已触碰法律红线。

01
卖药变贩毒

卖了几盒止咳药,结果却成了“毒贩”?赵某某是一名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者,其店内有一批右美沙芬。谁知没过多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公告,宣布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右美沙芬等一批药品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除因治疗疾病由医生出具专门处方可以获取右美沙芬以外,任何非法滥用、制造、运输、贩卖、吸食右美沙芬的行为都将触及毒品犯罪。

2024年7月11日至12日,赵某某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氢溴酸右美沙芬”为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在无医生开具处方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在店内向食用右美沙芬成瘾的未成年人多次超剂量贩卖。截至案发,赵某某仅在2天内就曾分5次销售出38盒并从中牟利。

该案被移送到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赵某某明知氢溴酸右美沙芬是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仍多次向他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贩卖毒品罪。

02
“沉浸式”庭审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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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由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贩卖“止咳药”右美沙芬案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赵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第一次来到庭审现场,亲身感受法庭的公正与威严,以后一定努力做好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该案庭审理当天,我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余名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案说法,以案为鉴,让观摩人员加深对滥用右美沙芬的危害性和对其加强监管的必要性的认识,深切感受到国家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加强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03
助力加强源头监管

案件办结后,平阳县检察院举一反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在辖区内开展调研,发现药品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存在监管不到位、药店未严格落实身份登记制度等问题。检察官认为,要杜绝滥用右美沙芬等处方药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不仅要开展刑事打击,还要对药品零售行业违规销售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清理成瘾类药品滥用的销售源头。

2025年1月,平阳县检察院向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违规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作出处罚,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国家新规知晓度,提升零售药店的法治意识和未成年人的用药安全意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健康的售药用药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对涉案药店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约谈药店负责人,对全县281家药店开展全方位排查并建立动态监管名单,对发现的7家零售连锁门店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有库存合计18盒,全部退回连锁总部,对3家未能提供全部处方的零售药店予以责令改正。

近日,平阳县检察院收到书面答复,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均已依法依规经营。

一面是“明星止咳药”,一面是“毒品”, 右美沙芬还是那个右美沙芬,是治病救人的“天使”还是毒瘾害人的“魔鬼”,完全取决于行为人如何对待和使用药物。任何非法使用、制造、运输、贩卖、吸食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意识,遵守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法销售,拒绝药品滥用,自觉远离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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