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董志效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执行案号:(2023)浙0304执恢2158号执行标的:4500万元及利息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悬赏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20%比例奖励联系方式:王法官,0577-55888996、19817575802
被执行人:刘雄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执行案号:(2023)浙0304执恢2158号执行标的:4500万元及利息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悬赏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20%比例奖励联系方式:王法官,0577-55888996、19817575802
被执行人:徐雪影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执行案号:(2023)浙0304执恢2158号执行标的:4500万元及利息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悬赏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20%比例奖励联系方式:王法官,0577-55888996、19817575802
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