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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鹤盛镇人。2024年3月31日晚我母亲在家中正常活动时不慎摔倒。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医生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遗憾的是我母亲已失去生命体征。随后派出所民警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查,并出具了相关证明,明确表明此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丧事完毕后,我按照流程向永嘉县人寿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后,贵公司以我母亲生前患有高血压为由拒绝理赔拖延至今。经我向相关部门反映后,4月11日有个自称是保险投诉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电说我母亲身亡之事经过浙江省人寿保险总公司决定不予理赔。理由是抢救医生证明中有“不排除疾病身亡”这一表述为依据,也就是说我母可能是发病身亡而不是意外身亡,并叫我去保险公司签字销案。我反驳这是你们保险公司颠倒是非的措辞,在当时受客观条件限制下,医生无法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使用这样相对广泛、保守的表述,但这绝不能作为认定我母亲死因并非意外摔倒的依据。医生是医生而不是法医,为事实真相是不是要法医来解剖呢(回答:原则上是这样的),我接着问什么是意外?意外有哪些?他解称高空坠落、被汽车撞飞、锐嚣挫伤出血(附加一句说我母亲没有锐嚣挫伤出血),若想证明是意外身亡,谁主张谁举证。从以上保险公司的解释中明确了人寿保险公司里的意外险纯属子虚乌有。例如某人高空坠落身亡,是不是要先证明在坠落的途中是生还是死?按照贵公司的逻辑思维要为永嘉县每个村庄都要配备一名法医全天候待命才是人文关怀。如今遭遇如此不幸,浙江省永嘉县人寿保险公司却以这样站不住脚的理由拒绝理赔。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至今才悟明;人寿,是人亦是‘兽’,保险,保你有风险!周建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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