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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望里镇政府许骏镇长:
作为地方政府,你们肩负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责,理应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然而,在望里镇罗厝农村合作社规划建设园区的过程中,你们的表现却令人深感失望。你们的所作所为,不仅暴露了法律意识的严重缺失,更给望里镇的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不幸。
首先,关于《拆迁补偿协议书》的问题,这份协议存在诸多漏洞,极其不规范。具体而言:
1. 主体资格模糊:协议中的乙方罗小林,其主体资格并未明确界定,这直接影响了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2. 履行时间不明确:协议中未对履行时间作出具体约定,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缺乏明确的时间框架,极易引发争议。
3. 补偿金额不具体:补偿金额是拆迁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然而协议中对此却含糊其辞,未能明确具体数额,这无疑为后续的执行埋下了隐患。
4. 争议解决机制不合理:协议约定由温州仲裁委解决争议,却未明确法院裁决的途径。这种单一的争议解决机制,不仅限制了当事人的选择权,也可能导致争议解决的效率低下。其次,在实施拆除的过程中,你们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前应先行告知当事人,并在必要时申请仲裁或法院执行。
然而,你们却采取了暴力强拆的方式,这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程序,更将自身置于被动局面,授人以柄。
苍南法院一审(2024)浙0327行初84号行政判决,是一份严谨公正的判决。然而,你们在缺乏新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提起上诉。这种无理缠诉的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更消耗了原告这一贫穷个体的能量。
据了解,原告在一审中已花费代理费1万元,二审中又将花费1.1万元。你们利用国家强大的财力,对个体进行无谓的消耗,这种行为令人愤慨。更为严重的是,你们的上诉行为直接导致原告前往北京上访,不仅极大影响了地方政府领导的形象,而且也增加地方政府人力、财力的运营成本。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更暴露了你们对法律和民意的漠视。
在此,我郑重奉劝你们:
1. 立即撤回上诉:在缺乏新证据的情况下,继续上诉只会浪费司法资源,消耗个体能量。撤回上诉是你们目前最明智的选择。
2. 加强法律学习:作为地方政府,你们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
3. 规范行政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你们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引发争议。
4. 尊重民意:人民群众是你们服务的对象,你们应尊重民意,倾听群众的声音,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社会矛盾。最后,我希望你们能够深刻反思此次事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努力保障望里镇的和谐稳定和平安发展。
望里镇草民林元意
2025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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