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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是‘天一角’,但总感觉不对劲。”3月6日,市民王女士向温州晚报提供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线索,她怀疑自己在网上购买的“天一角”牛肉干可能是假冒的。
市民疑惑:这个“天一角”有点怪
“温州小吃哪里好?天一角”,这句广告语曾在温州家喻户晓,其所代表的天一角餐饮承载着许多温州人共同的味觉记忆。
近日,王女士在抖音平台上偶然发现一家名为“天一角食品旗舰店”的店铺正在销售肉制品。这让她颇感意外:“‘天一角’不是专门做餐饮的吗?怎么还卖起牛肉干来了?”然而,出于对品牌的信赖,王女士并未深究,便下单购买了一份。
3月6日,王女士收到快递包裹,打开一看,心中的疑虑愈发加重。“这个商标看起来跟记忆中的不太一样,而且发货地也从市区变成了温州瑞安。”带着疑惑,王女士上网进行了查询,结果得知原来的“天一角”餐饮店早在2021年就已经倒闭。
这让王女士直呼上当了。“打着老字号的旗号蹭热度,这算不算欺诈?”王女士坦言,同品类的牛肉干有很多,如果不是“天一角”的品牌,自己当时可能不会购买。
记者注意到和王女士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在该网购平台,“天一角食品旗舰店”产品销量达95.3万,店铺入选平台健康零食店榜单,主要销售牛肉干、鱿鱼、豆干等产品,其中一款湖岭牛肉干销量达到43.8万。
不少消费者指明是冲着“天一角”品牌去的,“天一角是老牌子了,买着也放心,但怎么跟原来不一样?”“不是老味道了,还是原来的天一角好吃”。也有部分消费者不必纠结品牌,主要味道过关就行。
记者调查:两个“天一角”同名不同源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店客服,客服解释,其工艺源自湖岭牛肉干非遗技艺,已传承24年,和市区小吃店本就不是同源。“我们是正宗的,不存在什么欺诈。”
经记者仔细辨认,发现两个“天一角”确实有细微差别。大众熟知的“天一角”餐饮品牌,其商标字体为黑色,写法相对飘逸。而网上所售“天一角”商标字体偏粗,其中“一”字特别用橙色标出。
此外,两个商标分别属于不同公司,且两者无股权关联。“天一角”餐饮品牌由陈康春创立。早在1995年,他就在温州市五马街口的五马商厦二楼开设了首家门店——天一角食街,并随后成立了温州市天一角酒园有限公司。后因经营不善,于2021年12月20日停业。
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名下现仍有14个“天一角”商标,分别属于方便食品、广告销售、餐饮住宿、服装鞋帽等品类。其中“方便食品”类,以米为主和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主要有饺子、汤圆、糕点等,商标申请为2006年申请,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
而网上的“天一角”,通过扫描产品包装上的溯源码,可知产品由浙江绿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亦对“天一角”商标进行注册,其商标品类属于食品类,主要包括肉、肉干、蛋等产品,最早的申请日期为2009年,专用权使用期限直至2031年。
律师说法:不构成侵权但建议商家作出区分
记者为此采访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贺君律师、朱海静律师。两位律师指出,许多消费者在购物时因品牌名称相同或近似而误认为是相关产品,尤其是当品牌知名度达到一定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可以获得跨类别保护。但是此外,普通商标是按注册类别进行保护,即使品牌名称相同,只要注册在不同类别,不同企业可以在各自核准注册的领域合法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而“天一角”并不属于驰名商标。朱海静律师表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结果,我们所熟知的天一角美食街的“天一角”商标注册类别为第43类(餐饮服务),而使用在牛肉上的“天一角”的商标注册类别为第29类(食品类商品)。两者分属不同类别,且前者为服务商标,后者为商品商标。两家企业均在核准范围内合法且规范性地使用商标,并不构成侵权。
贺君律师表示,虽然绿洲公司未直接使用“餐饮老字号”宣传,但如果消费者确实存在认知混淆,应当予以澄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经营者有义务对商品来源、成分等信息作真实、全面告知。他建议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标注"本品牌与天一角餐饮无关联"。
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时,可留意产品的生产信息,核对商标细节,选择正规购买渠道,若发现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可凭交易记录向12315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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