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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控告信
致:乐清市纪委市监委:
尊敬的李建权书记:
您好!
我们现以实名方式向贵委反映并控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吴春节、经办人蒋建斌在浙江卓立电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分类)审批过程中,多次违规受理并拟作审批的严重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事实
2024年至2025年期间,浙江卓立电子有限公司多次向贵局申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分类)审批。然而,贵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吴春节、经办人蒋建斌在以下材料严重缺失的情况下,仍多次违规受理并发布受理公告及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公告:
1. 缺乏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缺乏立项审批文件;
3. 缺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缺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上述材料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关键依据,其缺失直接导致审批程序不合法、不合规。
二、违反法律法规
吴春节、蒋建斌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1. 《环境影响评价法》:未严格审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完整性及合法性;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依法履行审批职责,程序严重违规;
3. 《行政许可法》:在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违规受理并拟作审批,损害了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请求事项
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及公众利益,我恳请贵委:
1. 立即对吴春节、蒋建斌的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2. 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对浙江卓立电子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程序进行重新审查,确保审批合法合规;
4. 公开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名控告人信息
陈灯会,男,乐清市淡溪镇石龙头村,身份证号:330323197201156338。联系电话:18857550303。
陈永魁,男,乐清市淡溪镇石龙头村,身份证号:330323196503095318。
恳请贵委高度重视此事,依法依规处理,维护环境审批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此致
敬礼!
实名控告人:
日期: 2025年2日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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