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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都金服案是温州市备受瞩目的案件,然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温州新媒体中心却有令人费解的行为表现。温都金服案的受害人多次前往市信访局,要求该中心按照市专班组的要求组织多部门接访,可中心负责人杨某却屡次拒绝组织。即便市政法委、市金融办、市信访局都已通知明确,在新的安排没有确定之前仍由其负责组织多部门接访,杨某依然拒绝执行。
在市里重点关注的“三温”案中,温金中心、温商贷多部门接访的组织工作都在有序推进,唯独温州新媒体中心呈现出如此不作为的态度,仿佛成了一个不受约束的“独立王国”。
那么,温州新媒体中心负责人杨某为何敢如此不作为呢?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其自身责任意识淡薄,阳奉阴违,没有充分意识到组织多部门接访对案件处理以及安抚受害人情绪的重要性;其次,可能存在一些内部利益纠葛或复杂的人际关系,导致新官不愿处理旧事;再者,司法上在办案时没有追究温报集团的犯罪责任,致使该中心负责人杨某不敢面对受害人。
为什么从温报集团到新媒体中心,任用的负责人不是乱作为,就是不作为,总是坑害百姓呢?温州市组织部门是如何考察和任用干部的?一个最应该讲道德和责任的部门负责人为何如此无德、无担当?难道真的要等到更激烈的群体事件发生杨某才能醒悟吗?正如温州市信访局官员无奈说出的那句:这样的领导,不出事才怪!
对于这种不作为的干部,纪委监委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第一步,启动调查程序,全面深入地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包括温州新媒体中心负责人拒绝组织接访的具体原因、是否有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等;第二步,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若其行为构成工作失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如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甚至调整工作岗位、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第三步,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以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同时也给温都金服案的受害人以及社会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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