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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监严查哄抬抗流感药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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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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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流感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规范抗流感相关药物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温州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2.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3.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不得利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销售药品。

5. 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

6. 切实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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