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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科林工作室一篇《前任“摘瓜”后任遭殃,温州一小区业委会成员收到“限高令”》报道播出后引发热议。
往期链接:前任“摘瓜”后任遭殃,温州一小区业委会成员收到“限高令”
案件回顾:日前,有广化街道教场社区新宫前锦园的业主代表向《科林维权热线》反映称,由于小区前两届业委会擅自出租国有场地使用权,被法院判决裁定要退赔不当得利数十万元,并据此冻结了第三届业委会的账户,限制了业委会成员消费行为。他认为第三届业委会与前两任业委会毫无瓜葛,人员及涉案时间都未曾有过交集,应区别对待。
报道播出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
然而今天一早科林工作室记者接到一位自称新宫前锦园业委会负责人(身份未经核实)的男子来电,要求记者删除稿件。
男子:我是新宫前锦园这边的业委会**,影响不太好。
维权记者:(投诉人)郑先生你认识吗?
男子:我不知道是谁。投诉人(投诉的)你也要根据我愿不愿意搞这个事情?因为街道他这几天都在协调这件事情,我们跟执行局的也都在谈这个事情。
维权记者:是有人让你打电话吗?
男子:也没有。这两天准备开会研讨这件事情。先帮我把这篇报道删掉吧。
维权记者:报道内容是采访事实呈现,是不可能删稿的。
随后,《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就网友质疑最多的“为何数年后才追责”的问题向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注资单位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维权记者:在什么时候发现他们有违规把你们的场地出租?
工作人员:下面城乡公司,24年年底的时候刚刚划转到我们名下,官司什么也都是新带过来的。有些具体的情况其实我也不是特别的清楚,我只知道说23年的判决我们去执行。
维权记者:有与前两届业委会沟通过此事吗?
工作人员:发现这个问题了,肯定前面也跟前两届应该是进行沟通协商,最后没办法,所以才走了起诉的这条路。作为国有企业,我们也是要维护我们的自己的权益。在他们面前我们也是弱势群体,房子被侵占了,我们拿不回来,最后只能通过官司。
维权记者:有没有两全的办法?
工作人员:明天早上法院牵头,新宫前那边(业委会)、街道都有介入的,就一起协商一下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科林观点
首先,法律赋予新闻记者监督采访权,该事件中记者通过投诉人举报材料如实调查采访,尽最大可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是一种责任,并非个别人所认为的“搞事情”,更无从谈起需要事先征求个别人同意“要不要搞事情”。其次,科林工作室坚决支持城投公司依法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护国有资产的权利,科林工作室关注的不仅仅只是小区业主所担心的管理“瘫痪”问题,也并非为了某一个业委会负责人“鸣冤”,科林工作室的发声恰恰是为了更好的提醒、防范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漏洞。试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前两届业委会敢于明目张胆地擅自支配国有资产的出租权,违规获利数年,有关部门去了哪里?存不存在公众质疑的渎职行为,涉事公司的上级单位需要对此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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