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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致力于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成果真正体现到提升为民服务的成色和质量上,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案件何故没能及时报结,甚至发生数年的龙港市朝西屋社区干部从当初违纪、发展到眼前的违法犯罪,其牵涉人员之多,后果极其严重。涉案当事人杨立毕截留租金37.4万元,伪造工资表用于充抵,对抗调查,更加离谱的是还在2023年7月收到承租人佳大印刷公司最后一笔7.8万元租金又私下瓜分;其中,一位在职干部分到一万元,并当场拒收。但如果按37.4万工资表8个人分配每人应得4.6万元,而杨立毕在关键节点为了逃避后责,使出阴招勉强发放攻守同盟的封口费,纯属是对抗组织且违反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联合四部门(2021)12文件规定。
此外,杨立毕又狗急跳墙受人蛊惑针对本人及原所在的海港居委会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也就是杨立毕想举报什么,纪检一室就去查什么,如同龙港市纪委是他自己家开办似的。杨新福常委竟然以权代法,多次安排纪检一室主任陈如趁对付本人以调查原海港居委会38年的账册为由,实施打击报复,时隔四月无果匆匆离岗。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最高检保护公民举报权利规定》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应认真受理。经调查确属打击报复的,是情节轻重,区别性质,分别做出处理。一、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二。以各种形式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向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检查建议,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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