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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王哲和,男,汉族,1972年7月12日出生,住永嘉县沙头镇岭下村,身份证号码:330324197207123418,电话13588891888。被报告人:永嘉县沙头镇人民政府被报告人:肖良建,男,永嘉县沙头镇党委书记。被报告人:吕克滕,男,永嘉县沙头镇统战部部长。控告事项:1、被报告人永嘉县沙头镇人民政府对于沙头镇岭下村村民王丐良建造违章房屋及附属平台,并占用永久性良田林地私造道坦假山园林一事未作出处理,构成不作为。2、被报告人肖良建、吕克滕包庇王丐良的违法行为事实和理由:报告人收到了检举信的答复,但是对于答复的内容报告人不服。一、关于王丐良(等人)房屋以及房屋附属平台违章问题。1、沙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浙江绿建检测有限公司对王丐良(等人)的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不认可。对王丐良(等人)的违建部分并非系其房屋的主体结构。报告人要求应当重新鉴定。2、违法建筑拆除后无房居住,并不属实,王丐良(等人)的房屋现在主要用于开设民宿经营使用,并非是用于居住的。而且在王丐良建房之前也是有房屋居住的。因此使用法律错误。3、房屋附属平台拆除虽然已经立案程序,但是整改不到位。王丐良等人并没有将平台的地下室进行填埋,现在还在使用中。而且以地势抬高作为防止洪水侵害理由不足,王丐良房屋在村内,并不在小溪边,地势并没有比其他村民的房屋低,为何全村只有王丐良一户建房抬高地势?而且现小溪堤坝修建良好,并不存在洪水危害,全村其他村民均未遭受洪水侵害事件。因此完全是沙头镇人民政府在包庇王丐良等人,所找的理由也是如此的拙劣。二、关于王丐良(等人)房屋附近建造道坦及假山园林的问题。王丐良(等人)涉嫌的并不是占用少部分林地,而是大面积的。至少根据沙头镇人民政府的测绘已经有273平方米了,实际比这个测绘的还要多,这怎么能说是少部分林地呢?虽然说在立案查处了,但是至今也未做出处理。综上所述,沙头镇人民政府一直早找各种拙劣的借口帮助岭下村村民王丐良逃避处理。永嘉县沙头镇党委书记肖良建与永嘉县沙头镇统战部部长吕克滕包庇村民王丐良,未对其作出处理,构成包庇。王丐良(等人)的违法建造房屋和附属平台、强占永久性农田、擅自建造园林,用于经营民宿等行为已经严重违法。故报告人特向贵局控告,望贵局能依法监督被报告人对此事作出处理,请求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依法拆除王丐良违章违建物并恢复良田,保障自然生态环境,切实维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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