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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消费者举报,称一网店上销售的儿童秋千宣称有“惊人的治疗效果”,涉嫌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网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铺中销售的一款儿童弹力秋千,其网页上宣传产品具有“惊人的治疗益处”“产生镇定效果”等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另外,执法人员也在该店铺中发现一款户外帐篷宣传具有“涂银遮阳”“UV防紫外线”的功能,而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上述产品功能的证明材料,这款帐篷并没有防紫外线的作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由于这两款产品自广告发布后一直没有消费者购买,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并积极配合调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从轻处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800元的决定。
当事人表示为了扩大销量,吸引消费者眼球才使用了这些广告语,没有意识到这些广告语已经违法,在被查处后马上对网页上的宣传语进行了整改。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提醒
广大网店经营者,在给商品作介绍或广告宣传时,对所用词语一定要慎重考虑,要严格落实广告审查规定,依法依规发布互联网广告,切勿触碰法律“雷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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