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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村委会”擅自出租1000平米违法用地,还侵占国有资产,真的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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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科林维权热线》栏目接到群众举报称

苍南县灵溪镇有一处1000多平米的违建仓库

自2021年起便被“非法出租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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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吴先生称,违规搭建的仓库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古磉村(撤村并社后合并为磉垟社区)粮食市场后面的停车场内,有人私自占用了灵溪镇古磉村的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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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在2021年9月曾对涉事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1236.0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灵溪镇磉垟社区;
二、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1236.08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当事人非法占用的1236.08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陆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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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投诉人吴先生告诉记者,处罚后违章建筑并未拆除,直至今日仍在对外招租,只是招租主体从个人变为了村社。

吴先生:他(对处罚)的履行相当于把这个地名义上给了村里,然后村里面前几年是以个人名义在对外招租的,然后这两年以社区的名义又开始招租了,就是他对土地进行了违法的处罚,但是对违章建筑又没有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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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先生对资规局的处罚也存有疑议,他认为违规占用的部分土地先前已被征为国有,不再是村集体土地,因此不应当作出退还给磉垟社区的处罚决定。
吴先生:有一部分是粮食市场的,是属于国有出让用地。它的性质属于市场,就商场和住宅这样子。然后有一部分是规划市政道路已经征为国有的市政道路,有一部分是市政的绿地也是已经征为国有了,都是征为国有的。如果是集体土地,你可以转到村里,但它这个是国有的,实际上它违法处罚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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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科林维权记者致电苍南县灵溪自然资源规划所了解情况。该所黄副所长告诉记者,该地属建设用地,资规局依据法律作出没收处罚,后续如何处置违建则由乡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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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资规所 黄所长:建设用地法条上的是没收,然后归乡镇去怎么处置,乡镇是比如说自己用还是拆,都是乡镇去定的。我们这边是没有看到(征地)审批文件的,当时被处罚的时候。

科林维权记者:21年它还是集体土地吗?
苍南县灵溪资规所 黄所长:对,集体土地。国有的是要经过农转用才是国有的。(现在)你得问灵溪镇人民政府有没有被征收掉,或者是农转用掉。我这边是行政处罚的,我是执法的,如果是用地方面的事情,你得问灵溪镇城建口了。
      随后《科林维权热线》记者按照资规所长的建议联系了灵溪镇镇政府,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情况,让记者与磉垟社区主任直接对接。《科林维权热线》直播过程中磉垟社区负责人承认该处用地已经很多年前就被征用为国有,至于为何被征用后还是由村集体来进行出租,他表示这个情况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希望节目后与记者单独沟通。看来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公开解释并不容易,科林工作室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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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观点


我们提倡个人守法,政府更应依规办事。如果是集体土地,个人就不能私自占用,如果是国有土地,村社就不能擅自出租,按照这个逻辑来讲,只要理清土地权属性质,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连线过程中我们发现情况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关键问题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当然,记者的调查还在继续中,是非对错,我们还下不宜过早下结论,只是希望群众的猜忌不会因过程的曲折、含糊而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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