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沿街私自搭建斜坡,不仅破坏市容市貌的整洁,对人行道、井盖等市政设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而且增加过往行人、电瓶车等被绊倒的风险。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并制止了一起发生在晏公殿巷的非法接坡事件。
当天,执法人员巡查至晏公殿巷时,注意到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台阶处有一个混凝土搭建的斜坡。调查后执法人员得知,该斜坡是周边一居民为了方便车辆上下道而擅自搭建的。这一行为已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联系到当事居民,为其剖析私自违章接坡的危害性与可能引起的法律结果。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已迅速完成整改,违规斜坡已被安全拆除,道路恢复了原貌。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非法接坡行为,去除路面的“绊脚石”,从细节上落实“绣花式”精细化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的畅通无阻与市民的安全出行。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