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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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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瑞安市塘下镇上戴村建2个公园,抢夺40户村民宅地基.公理何在
塘下镇上戴村委会,上几年在戴氏祠堂后面建了一个公园,后来被前书记戴德民霸占了租给他人拿租金,说是买过来的,现任的上戴书纪是他哥哥,他哥哥说是合法买的,可是这个书纪对本村的40户村民又是一个说法,说他们在西大街那里买的40间宅地基是非法的,同样是白纸黑纸,盖着村委会的大公章,为什么是不同的定义,很简单,一边是自己的亲哥哥,也是上戴村的老书纪,一边是没权没势的老百姓,现在上戴村委会向上面申请了2个体育公园,一个是村楼的对面,很大的,已经在建,一个公园要建在40户老百姓的宅地基上,村里现在要他们把在30年前买的地基上的建筑物拆了,让他们建公园,村里返回给每户当初买地基的一万元,不去拿钱,过期作废,为了早日建公园,拿到上面拨款1000万,他们不择手段,天天叫执法,工商,消防部门过来查这查那,甚至把电工叫过来拆了电线,后来这些村民被折腾的没有办法了,去向律师询问,律师让他们去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同时司法部门介入了,要求有关部门还给这些村民被拆电表,后来电表又重新给装上去了,既然是有争议的违章建筑,已经走法律程序了,拆还是不拆,也要等待法院的判决书,可是有些部门偏偏知法犯法,要配合村委会要在10月28日星期一强制拆除我们的建筑物,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大家知道,这个公园不是镇里规划的公园,是上戴村组织规划的,如果是镇里建的,就牵扯到征地的问题,我们也去市里走访了,信访室要我们去法院通过法律流程,我们去镇里问过赔偿的事宜,镇里办公室说,是村里的事情,你们去向村里协商赔偿。既然是村里建的公园,是村里违反了买卖规定协议,他们在1994年出让宅地基给我们,现在他们没有权利指责我们当初是非法买的,你们村委会盖了公章拿了钱,现在反悔了,和强盗有什么区别,既然走法律流程了,为什么还要强拆吗?这个公园是村里建的,不是镇里的工程,镇里都不管我们的赔偿问题,为什么镇里要强制过来拆呢?一起走法律流程再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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