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var(--weui-FG-HALF)]温州市第十[color=var(--weui-FG-HALF)]四[color=var(--weui-FG-HALF)]届人大常委会公[color=var(--weui-FG-HALF)]告
[color=var(--weui-FG-HALF)]第[color=var(--weui-FG-HALF)]69[color=var(--weui-FG-HALF)]号
2024年10月24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小希、徐晓文、陈锋、陈黛锦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毅、陈肖俭、王怡然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color=var(--weui-FG-HALF)]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color=var(--weui-FG-HALF)]第[color=var(--weui-FG-HALF)]70[color=var(--weui-FG-HALF)]号
2024年10月24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叶晓兰、徐海霞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1号
2024年10月24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瓯越大道快速路瓯海大道节点下立交工程、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现予公告。[color=var(--weui-FG-HALF)]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议
(2024年10月24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构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强化房产保障调配,积极盘活资产,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但同时在监管机制、管理基础、管理水平及经营绩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重点聚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市级直管公房情况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调查报告,结合会议审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权限,提升统筹调控能力,构建行政事业房产现代化管理体系。理顺直管公房产权、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分离体制下的监管机制,明确落实相关权益和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监管系统的运行效率。健全完善涵盖行政事业资产全生命周期的配套制度,切实贯彻落实资产配置、出租、处置等环节的制度要求。加快创新性研究出台市级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规范各个环节管理行为、消除管理漏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要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市区两级各部门要协同合作,形成“家底明晰、权属完备、管理规范、流转有序”的管理格局。
二、进一步厘清现状,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全面排摸存量资产规模、权属等基本情况,构建资产管理“一本账”,确保行政事业资产“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完成尚未纳入直管公房管理的房产权属追溯。专班推进、强化统筹,从原始材料入手,全面排查“流落”公房,发现一处、确权一处、管理一处,彻底查清直管公房资产资源底数。关注已拆迁房产未安置面积部分,特别是其中众用部分,理清直管公房拆迁未安置情况,有序推进拆迁安置后续各项工作。针对调查发现的权证不全、账实不符、账外资产、权属不清等问题,要明确部门责任,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大市级层面协调力度,逐一研究解决方案。对于因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而导致无法确权入账的,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合力化解;对于已完成划转、拆除、出售、置换等处理的房产,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和账务登记调整。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数字化应用,提升管理效能,相关信息化平台要客观、准确、动态地反映资产状况。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直管公房数据档案,健全相关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进直管公房管理提供详实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进一步优化管理,提高资产管理使用绩效。及时掌握存量房产的动态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和维护。强化房屋安全防护,特别是对于C、D级危房,市住建局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加强房产租赁管理,完善租赁档案信息,定期签订租赁合约、换发租赁证,防止非法转租行为;严格落实租金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取和调整租金。根据市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行动计划中的6大类19项盘活路径,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根据资产不同特性,分类研究具体方案。紧盯市场需求及行情变化,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多余房产出租出售,梳理一批有商业利用价值的房产,通过国企平台增加流动性。探索住建部门与历史承租国有企业之间房产盘活新路径,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开招租、招商合作、资产置换等形式实现有效利用。加强直管公房中的历史建筑、市县文保单位优化利用的统一规划,配合历史文化改造项目实现存量资产最大利用价值。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个案问题,特别是涉及相关个人或集体侵占使用资产情况,要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并做出妥善处理。
市人民政府要对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细化、分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目标。整改计划在今年12月底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并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olor=var(--weui-FG-HALF)]关于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
(2024年10月24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color=var(--weui-FG-HALF)]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温州实践,在高质量推动新征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高水平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中做到先行示范,支撑保障我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决扛起人大使命担当,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上先行示范
1.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渠道,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走前列、作示范。
2.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理论的研究和宣传,讲好全市各级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故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思想伟力、制度魅力、民主活力。
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立足人大法定职能优势,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内涵上先行示范
4.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工作系统谋划,加速构建法规全周期管理机制。聚焦中心大局和群众关心关切,充分发挥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主民意表达“直通车”功能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创制性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重大立法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5.健全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机制。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健全和有效落实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行业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支持和加强《人民问政》《代表在线》等新闻媒体监督及“e鹿履职”“人民听证”“局长·代表面对面”等县(市、区)人大监督品牌建设,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
6.健全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机制。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穿于重大决策全过程,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议表决、跟踪督办的工作流程,保证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深化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逐步建立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度。
7.健全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把好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全面落实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履职承诺制度,完善投票选举程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与评议制度,督促地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按照人民意志履行法定职责,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三、依法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在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渠道上先行示范
8.更广拓宽公民知情渠道。健全各级人大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重要会议、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地方性法规等情况通过公告公报、媒体平台等依法向社会公开,探索代表议案建立办理情况公开。建立健全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优化旁听范围、旁听形式、申请受理、意见处理、反馈公开等程序设计,推动公民旁听常态化。总结“华侨新生代走进人大”“在温国际友人走进人大”等经验做法,更进一步丰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人大”活动内容。
9.更好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深化立法协商机制,注重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做好法规立项民意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反馈,提高立法工作公众参与度。拓展基层人大协商领域,推行“选民说事”“板凳聊事”“凉亭议事”等方式,丰富民主恳谈、居民议事形式,建立主题遴选、程序安排、回应反馈、评估激励等工作闭环。
10.更加畅通公民意见表达。加强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的组织实施,各专(工)委常态化开展“小切口”议题调研,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走好网络群众路线,依托“温州代表在线”“云上代表联络站”等应用场景搭建全天候全方位民意表达平台,更好吸纳民意汇聚民智。重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的处理,畅通民情民意受理、交办、反馈、分析渠道。规范人大信访事项处理流程,提升办理成效。
11.更深推进公民民主监督。落实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实现一届任期内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全覆盖。注重年度监督计划统筹,扩大公民对监督议题征集、执法检查、参与式预算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拓展公民民主监督渠道,支持公民更广泛参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民主监督。
四、依法保障代表作用发挥,在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独特优势上先行示范
12.构建大代表工作格局。着力加强全市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建立常委会统一领导、代表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专(工)委和办事机构、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大代表工作格局,使代表作用发挥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加强代表工作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逐步向社会公布。
13.深化“双联系”机制。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现一届任期内走访联系本级基层一线代表全覆盖。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人大专(工)委工作、“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等机制,实现基层一线代表在任期内列席常委会相关会议全覆盖,列席或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活动常态化,支持并深化“三官一律一员”等联系代表、群众活动。
14.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代表大会期间履职服务工作机制,组建代表小组、专业小组,探索各级代表混合编组,推进开发区(园区)代表的编组和作用发挥,为代表聚焦本级国家机关重点难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高频问题,高质量审议各项议案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大会表决选举等工作提供服务。健全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代表主题活动“工作、问题、建议、成果四张清单”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带着课题去、带着问题去,带着民意回、带着建议回”履职机制,全面提升闭会期间履职绩效,探索联动组织市级人大代表在市级行政区域内跨原选举单位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15.提好办好议案建议。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制,建立并动态更新代表建议项目库,引导代表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领办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带头督办、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统筹督办、代表跟踪督办的机制,通过代表合议、满意度测评、跟踪督办、办理回头看等方式,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16.加强代表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代表“全周期”学习培训制度,实现一届任期内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推广“人大代表履职分享会”“人大代表说”等做法,不断丰富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方式。推行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制度,建好代表履职评价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广使用“代表码”和“代表活动码”,为代表履职精准画像,为代表连任人选推荐提供履职绩效数据支撑和重要参考。
五、依法保障基层民主实践,在汇聚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大合力上先行示范
17.建好基层民主实践平台。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成人大代表履职、基层人大工作延伸、国家机关重要业务下沉、基层民主实践的有效平台,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支持并规范代表联络站(点)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监察联系点”“共享法庭”“共联检察”等基层站点,与行业、产业等已有基层阵地共建共享、集成融合。
18.打造基层民主实践品牌。完善温州人大与时俱进激励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持续擦亮温州人大基层单元“e系列”、民生实事票决制数字化管理等实践品牌,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成果作用,推动各级人大数据平台实现建管用一体化,培育、打造更多数智赋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温州品牌。
19.加强基层人大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贯彻落实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构建上下统一规范的基层人大工作体系。强化工作要素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街道工委设立的办事机构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0.强化多方协同联动整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各级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渠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基层创造性运用、创新性落实,保持温州人大工作位于全省人大工作前列。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深入学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带头落实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局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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