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让城市形象大打折扣。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督促经营户文明经营,打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市区双井头农贸市场进行出店经营专项检查,两家农蔬店因出店经营被立案调查。
图为蒲鞋市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对出店经营进行测量取证
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两处经营户在店铺前通道上摆放塑料筐(内有蔬菜)用于经营活动,此行为涉嫌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对占道经营现场进行测量取证,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其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把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每一项执法环节中,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推动店铺合规经营,共同打造整洁、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和市容秩序。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