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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乐清一家集团破产,商标及股权再次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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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上集团有限公司于1991年06月21日在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郑*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高低压开关柜、箱式变电站、电力变压器等。当时,因经营不善,集团母公司约欠款1.5亿,无力偿还。而企业主郑某强所拥有的在上海、南京、嘉兴等地的子公司依然在正常生产,具有偿还能力。
永上集团法人郑某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2015年6月被乐清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乐清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他为了逃避债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但脱离了公司债务,还侵占了企业财产,和弟弟郑某乙导演了一出“概念偷换”戏码。
郑某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4年4月,永上集团法定代表人郑某强为了帮助子公司脱离母公司债务银行受信的影响,将南京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82.75%的股权,以1655万元转让给同为公司股东的二弟郑某成,同一天,郑某强将属于集团公司的1655万元又通过其他公司转到郑某成账户,用于购买二弟在母公司的股份,造成南京子公司由二弟全额控股的假象,原来属于永上集团的股权变成了个人的股权。
2014年11月,郑某强将集团公司持有的嘉兴子公司90%的股权,无偿转让到另一家子公司永上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名下,又把营销公司持有的所有股权和个人股份,通过无偿转让和赠与的方式,转让到自己儿子的名下,从股权上切断了嘉兴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联。
2015年6月,乐清市公安局对郑某强以涉嫌职务侵占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成功侦办,挽回被转移的经济损失1655万元,有效打击了把好的优良资产转到私人名下,逃避银行追偿的典型逃废债犯罪,维护了企业债权人等各类相关利益群体的权益。
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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