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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都讯 到酒店吃饭用调味料时要多看一眼调味料的生产日期,去超市买东西也要看看食品的生产日期。近日,我市市监部门先后公布了温州五方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五方酒店)使用过期食品和温州嘉茂超市有限公司(下称嘉茂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的行政处罚。五方酒店使用过期食品主要是辣酱、芝麻调味油、火锅调料等,而嘉茂超市所卖过期食品是豆筋与腊肉。
五方酒店是苍南灵溪镇的一家中型餐馆,经营面积432平方米,在当地小有名气。去年2月份,该酒店从供货商处购入2瓶净含量700g装的海南黄灯笼辣酱、2瓶净含量235ml装的芝麻调味油、5瓶净含量99g的海鲜味火锅调料及3瓶净含量840ml装的橙水果饮料浓浆,用于加工菜品等食品调味和提色味香。今年8月6日,苍南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五方洒店检查时发现,这些过期至少三个月以上的调味料仍在使用,部分未拆封使用的调味料也摆放在冷盘间内。
而位于鹿城区仰义街道的嘉茂超市,在去年7月10日和8月26日分别购进黑豆筋(豆制品)6包售卖,这些黑豆筋的生产日期分别为去年2月20日和3月7日,保质期为12个月;同时,其还在去年8月份购进生产日期为去年7月23日的“烟熏柴火腊肉”1包(重量0.32Kg)售卖,保质期为6个月。今年3月28日,鹿城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超市仍在售卖这些已过期的食品。
五方酒店和嘉茂超市使用和售卖已过期食品不符《食品法》相关规定,苍南县市监局于本月9日对五方酒店的相应过期调味料进行没收,并处以3300元的罚款;鹿城区市监局则于本月5日对嘉茂超市的相应过期食品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还对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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